
证券简称:*ST宁科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修订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独立董事娄亦捷先生以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董事娄亦捷先生因缺席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未进行表决,且未委托他人参会表决,未能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独立董事娄亦捷先生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独立董事娄亦捷先生因缺席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临时停产事项 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预计无法在1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8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中科新材已于2024年4月23日动员重启生产,于2024年4月27日11:00完成一级种子罐接种,于2024年4月28日9:40完成二级种子罐接种,于2024年4月28日18:40完成发酵罐接种,但前述生产恢复活动,最终能否彻底完成复工复产及实现正常生产经营仍具有不确定性,基于审慎原则,目前仍维持“无法在1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预计。 因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 (二)纾困帮扶事项 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帮扶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纾困,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政府委托其所属投资平台创衍公司设立纾困帮扶计划,与中科新材签署《纾困帮扶合作协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与创衍公司签署<纾困帮扶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纾困帮扶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3)。 公司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中科新材纾困融资6,000万元提供担保,保证期限为一年。中科新材2,000万元保证金已到账,相关金融机构贷款6,000万元后续将根据中科新材实际经营情况陆续发放。本次担保事项未超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披露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4)。 《纾困帮扶合作协议》项下的纾困帮扶计划实施已临近9个月,目前中科新材处于临时停产状态,公司正在组织恢复生产工作,创衍公司同意按《纾困帮扶合作协议》约定协助中科新材尽快恢复生产。为进一步对中科新材予以帮扶,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于2024年4月9日签署了《纾困帮扶合作补充协议书》,将纾困帮扶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纾困帮扶合作补充协议书>暨子公司纾困帮扶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三)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事项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及中科新材分别收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嘴山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以公司及中科新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石嘴山中院分别提出对公司及中科新材的重整申请,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根据公司及中科新材目前状况,公司向石嘴山中院提出了异议,请求石嘴山中院驳回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拟对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和重整提出异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 (四)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及中科新材尚未收到石嘴山中院关于受理预重整及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石嘴山中院受理,公司及中科新材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石嘴山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 (五)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事项 即使石嘴山中院正式受理预重整或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财务类、规范类的相关情形符合前述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