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经营业绩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加强市场研判、积极开拓市场,并加大对新产品研发力度,力争把握优质市场;同时公司调整产线规划,使公司产能更多地满足市场的需要、提升产能的利用率;此外,公司加强安全生产与6S现场管理,完善各部门的责任与激励考核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报告期内,在行业持续筑底、公司逐步完成产能切换的背景下,受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品等)项目有序推进及下游客户需求反弹等影响,中间体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此外,光引发剂产品继续在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营业收入保持小幅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亿元,同比增长74.60%。 报告期内,受中间体项目盈利增长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5.1万元,同比增长174.81%,实现扭亏为盈,为2025年全年业绩扭亏打好坚实基础。 受公司整体营收与盈利情况好转的影响,公司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1.96万元,同比增长270.01%,基本每股收益0.0428元/股,同比增长174.83%。 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减少有息负债,资产负债率从期初的50.07%下降到期末46.42%。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