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与国际局势,公司加强市场研判、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保证上下游畅通,并加大对新产品研发力度,力争把握优质市场;同时公司调整产线规划,使公司产能更多地满足市场的需要、提升产能的利用率;此外,公司加强安全生产与6S现场管理,完善各部门的责任与激励考核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报告期内,受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品等)项目承压,是导致报告期内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尽管报告期内光引发剂、阻燃剂等产品实现增长,但增量远不足以对冲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品等)项目的失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亿元,同比下降-12.54%,净利润-316.62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