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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5第二节公司概况...........................................................9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2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7第五节重大事件..........................................................4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8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50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55第九节行业信息..........................................................59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60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71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91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奕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中介机构 注:公司原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鉴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已完成,变更后的机构名称/主体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投资银行业务机构名称/主体变更的公告》。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金额”118,144.09元,是公司设备租赁收入、房屋租赁及电费收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编号:2025-033)。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告编号:2025-015),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差异幅度均未达到20%。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注1](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报表项目及金额无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 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报表项目及金额无影响。 [注2] (1)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报表项目及金额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医学影像超导磁共振系统(简称:MRI系统、或MRI)和MRI系统的核心部件,包括:超导磁体、射频探测器、MRI系统其他硬件、MRI系统配件和科研领域定制化特种磁体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保养,及提供超导磁共振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已通过多项国内外权威认证,包括: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欧洲CE管理体系认证、美国FDA产品认证、国际UL产品认证和ISO14001认证。公司是重视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已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有效专利91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60项、外观专利8项、美国专利1项、欧盟专利1项。已取得软件著作权5项。在审核中的国内专利申请30项和PCT专利6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和实用新型9项。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完成了一次增加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范围为:许可项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机制造;超导材料制造;超导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线、电缆经营;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公司下属3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分公司。 1、上海辰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5月完成了一次变更注册地址及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辰时医疗的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辰昊超导科技有限公司 辰昊超导的主营业务为:超导科技、超导磁体、常导磁体、低温设备、真空半导体设备、低温、强 磁测量仪器的研究、生产、销售、维修和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电线电缆、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