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有何不同?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欧盟(EU)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S SEC)均提出了新的可持续报告要求,共性在于均吸纳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发布的框架,但存在不一致之处。ISSB准则以投资者为中心,覆盖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欧盟《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以多重利益相关方为中心,要求披露可持续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范围和规模更大;US SEC规则专注于气候相关风险披露。
哪些企业将被纳入范围?
- ISSB准则:由各国/地区决定,部分国家/地区已表示将采用ISSB准则或制定基于ISSB准则的国家/地区性要求。
- 欧盟ESRS:适用于所有大型企业(包括非欧盟母公司的大型子公司)和所有在欧盟上市的公司(除微型企业),以及特定非欧盟企业或集团。
- US SEC规则:几乎所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企业,包括外国私营发行人。
适用何种重要性视角?
- ISSB和US SEC:采用财务重要性原则,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
- 欧盟ESRS:采用双重重要性原则,同时从投资者和更广泛的利益相关方视角报告所有重大影响。
信息将在何时及何处披露?
- ISSB准则: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或在年度报告之外通过交叉索引其他文件提供信息,需与年度报告同时发布。
- 欧盟ESRS: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可纳入单独章节或交叉索引至其他章节。
- US SEC规则:要求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披露部分信息,并在财务报表之外的某些信息(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的披露延迟至少一年。
相关要求如何与TCFD指引保持一致?
- ISSB准则:大部分披露内容与TCFD指引一致,直接反映TCFD 2021更新所包含的7类跨行业指标,并设置行业特定指标。
- 欧盟ESRS:大部分披露内容与TCFD指引一致,但要求明显更加规范严格,涉及欧盟的政策目标,包括与《巴黎协定》保持一致。
- US SEC规则:披露内容没有TCFD指引那么广泛,仅要求披露重要的目标,不要求披露气候相关机遇。
针对行业特定披露有何要求?
- ISSB准则:气候准则包括行业特定披露,其他主题需考量SASB标准。
- 欧盟ESRS:无行业特定要求,但计划未来发布行业特定准则。
- US SEC规则:对行业特定披露不作要求。
针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有何要求?
- ISSB准则:要求披露范围1和范围2的温室气体排放,若重大则要求披露范围3。
- 欧盟ESRS:要求披露范围1和/或范围2的温室气体排放,若重大则要求披露范围3。
- US SEC规则:要求披露范围1和范围2的温室气体排放,若重大则要求披露范围3。
需要进行何种鉴证?
- ISSB准则:不包含强制鉴证要求,但根据ISSB准则提供的信息应是可供验证的,各国家/地区可决定要求企业获得有限鉴证或合理鉴证意见。
- 欧盟ESRS:对范围1和范围2的温室气体排放作出鉴证要求,初期要求有限鉴证,随着时间发展逐渐要求合理鉴证。
- US SEC规则:要求对温室气体指标进行鉴证,初期要求有限鉴证,随着时间发展逐渐要求合理鉴证。
何时生效?
- ISSB准则:生效日期为2024年1月1日,但具体何时采用由各国家/地区决定。
- 欧盟ESRS:首次适用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
- US SEC规则:首先对大型加速申报人实施,开始日期为从公历2025年开始的会计年度,部分披露延迟至少一年。
企业现在需要采取哪些行动?
- 了解影响:识别需应用的要求与当前报告内容之间的差异。
- 确定重要的事项:了解企业价值链的范围和广度,执行重要性评估。
- 评估成熟度:评估流程、控制环境、数据模型和政策的成熟度。
- 报告转型:设计未来报告的形态,制定和部署目标运营模式。
- 接受鉴证准备:评估支持鉴证流程的控制环境、数据质量及是否有充分文档可资利用。
信息将在何时及何处披露?
- ISSB准则: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或在年度报告之外通过交叉索引其他文件提供信息,需与年度报告同时发布。
- 欧盟ESRS: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可纳入单独章节或交叉索引至其他章节。
- US SEC规则:要求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披露部分信息,并在财务报表之外的某些信息(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的披露延迟至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