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度業績公告 融科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財年」或「本年度」)之經審核綜合年度業績及財務狀況(「二零二四年經審核年度業績」),連同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毛利╱(損)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虧損,淨額預期信貸虧損撥備出售附屬公司收益行政開支 經營虧損融資費用佔聯營公司之業績 本年度虧損 除稅後其他全面虧損: 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換算海外業務產生之匯兌差額(9,642)(56,235)重新分類至出售附屬公司所產生損益之匯兌差額(9,711)–佔聯營公司之其他全面收益(4,063)(3,312) 將不會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物業、廠房及設備之重估收益所得稅影響 本年度全面虧損總額 (46,747)(406,559) 每股虧損(港仙)來自持續經營及終止經營業務-基本及攤薄來自持續經營業務-基本及攤薄 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於聯營公司之投資於合營企業之投資租金及公用設施按金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已付按金其他應收款項 非流動資產總值 流動資產 存貨貿易應收賬款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及其他資產應收貸款應收票據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銀行結餘及存款 流動資產總值 流動負債貿易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應付稅項租賃負債借貸來自一名董事之貸款 流動負債總額 流動負債淨額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附註: 1.一般資料 融科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董事認為,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並無直接及最終控股公司或最終控股方。 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地址於年報之公司資料披露。 於年內,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從事以下業務: -製造及銷售不同類型之印刷線路板(「印刷線路板」);-投資及買賣證券及相關資金活動;及-就證券提供意見及提供資產管理服務。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因失去對其附屬公司TPC PC2 LTD的控制權而終止生產及銷售印刷線路板業務。失去控制權乃由於據稱為貸款人行使貸款協議中的質押條款所致。 2.編製基準 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所規定的適用披露以及香港公司條例所編製。 持續經營假設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集 團 產 生 綜 合 虧 損 淨 額 約23,331,000港 元,且 於 二 零 二 四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有流動負債淨額及負債淨額分別約492,547,000港元及118,277,000港元。此外,本集團有未償還借款及應付利息分別約989,759,000港元及34,942,000港元將於未來十二個月內到期償還,來自一名董事之貸款約700,000港元須按要求償還,以及銀行結餘及存款只有約921,000港元。該等狀況顯示存在重大不確定因素,從而可能導致對本集團之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 本公司董事認為本集團將有充足的營運資金以撥付其營運及於財務承擔到期時償還款項,因此,本公司董事經考慮以下各項後信納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綜合財務報表屬恰當: (i)透過監察應收貸款及票據於到期時之還款情況,以增強有關收回; (ii)一名主要股東已透過該主要股東及本身亦擁有之關聯公司無條件承諾向本集團提供持續財務支持,以 維 持 持 續 經 營,並 履 行 其 到 期 負 債 及 責 任,本 公 司 亦 已 刊 發 日 期 為 二 零 二 五 年 四 月 十 七 日 的 公告,內容有關來自主要股東的財務支持; (iii)本集團將於借貸到期時就債務重組及重續本集團之借貸積極與貸方協商,從而在可預見之將來獲得必要資金以滿足本集團之營運資金及財務要求。董事認為,本集團於借貸到期時能夠將借貸作出展期或再融資; (iv)發掘新投資及業務發展機會,以增加本集團之盈利能力;及 (v)本集團正積極探索各種可用之融資來源,包括出售資產或透過質押資產取得融資等。 倘本集團未能達到上述計劃及措施所產生的預期效果,則可能無法持續經營,並須作出調整將本集團資產的賬面值減至可變現金額淨值,計提可能產生的任何進一步負債,並將非流動資產及非流動負債分別重新分類為流動資產及流動負債。該等調整的影響尚未反映在綜合財務報表中。 3.採納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本年度,本集團已採納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與其業務有關並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開始之會計年度生效之所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採納該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並未使本集團之會計政策、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本年度及過往年度所報告金額產生重大變動。 本集團並未應用已發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該等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應用不會對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4.分類報告 (a)可報告分類 本集團之經營分類,乃根據主要經營決策人(「主要經營決策人」)審閱用以作出策略性決定之報告釐定。 本集團有三個可報告分類。由於各分類提供不同產品及服務,並需要不同業務策略,該等分類乃作個別分開管理。下文概述本集團各個可報告分類之業務: 持續經營業務 財務投資分類–投資及買賣證券、基金投資及相關業務以及提供財務�助金融服務分類–就證券提供意見、資產管理及諮詢及企業解決方案服務 終止經營業務 於達致本集團可報告分類時,並無合併任何經營分類。 附註: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因失去對其附屬公司TPC PC2 LTD的控制權而終止生產及銷售印刷線路板的業務。失去控制權乃由於債權人行使貸款協議中的質押條款所致。 公司收入及開支以及公司資產及負債並未分配至經營分類,原因為其並無包括在主要經營決策人用於評估分類表現的分類業績以及資產及負債的計量內。 損益 可報告分類虧損其他未分配員工成本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除所得稅支出前綜合虧損 資產 持續經營業務之可報告分類資產終止經營業務之可報告分類資產未分配銀行結餘及存款 綜合資產總值 負債 綜合負債總額 (b)地區資料 下表提供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以及除金融工具外之非流動資產(「特定非流動資產」)之分析。 附註: 收入乃按客戶所在地之國家劃分。非流動資產乃按資產所在地之國家劃分。 5.收入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持續經營業務 就交易目的之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股本投資之公平值收益╱(虧損),淨額-未變現收益╱(虧損) 利息收入-應收貸款及票據管理費收入 收入總額 於兩個年度內,分類間概無進行分類間銷售,因此按分類劃分的向外部客戶作出的銷售金額與按分類劃分的客戶合約收入總額相同。 6.其他收入 7.其他收益及虧損,淨額 持續經營業務 匯兌收益淨額撥回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撇減於一間聯營公司投資減值虧損 8.融資費用 持續經營業務 利息:-租賃負債-借貸-來自一名董事之貸款借款違約之額外費用 9.所得稅抵免 於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所得稅抵免金額指: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經重列) 即期稅項-中國企業所得稅-本年度稅項 就香港利得稅而言,根據利得稅兩級制,合資格集團實體的首2,000,000港元溢利將按8.25%的稅率徵稅,而2,000,000港元以上的溢利將按16.5%的稅率徵稅。於兩個年度,不符合利得稅兩級制資格的集團實體的溢利將繼續按香港產生估計應課稅溢利按16.5%的統一稅率徵稅。 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本集團中國附屬公司之法定稅率為25%(二零二三年:25%)。 10.持續經營業務之除稅前虧損 本集團的年度虧損乃經扣除/(計入)以下各項呈列: 核數師酬金核數服務-本年度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於聯營公司之投資之減值虧損出售附屬公司收益法律及專業費用金融資產減值虧損僱員成本(附註11) 11.僱員成本 持續經營業務僱員成本(包括董事酬金)包括:-工資及薪金-退休福利計劃供款-其他員工福利 12.每股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乃按以下數據計算: 虧損 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時採用之虧損-持續經營業務-終止經營業務 總計 股份數目: 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時採用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股基本虧損並無調整,因為股份獎勵所代表的潛在普通股對所呈列的每股基本虧損金額具有反攤薄作用。 貿易應收賬款(附註(a))減:呆賬撥備(附註(a)) 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及其他資產(附註(b))-預付款項 -已付按金-其他應收款項(i)—借予第三方之貸款(ii) 附註: (a)貿易應收賬款 本集團以有關集團實體功能貨幣以外貨幣計值的貿易應收賬款載列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52,891 以美元計值(「美元」) 製造分類的客戶一般獲授30至120日之信貸期,而財務投資及金融服務分類的客戶一般並無信貸期。於報告期末,根據發票日期呈列之貿易應收賬款(扣除呆賬撥備)之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18,678–5,226–16,720–16,143–56,767 0至30日31至60日61至90日90日以上 已逾期的貿易應收賬款(扣除呆賬撥備)之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7,400–1,909–2,710–12,019 尚未逾期逾期0至30日逾期31至90日逾期90日以上 本年度與客戶合約所產生貿易應收賬款減值虧損變動如下: 於年初終止綜合入賬附屬公司已確認之減值虧損匯兌調整 於年末 (b)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及其他資產 於兩個報告期間末,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均以有關集團實體功能貨幣計值。 (i)於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減 值 虧 損 撥 備 為67,300,000港 元(二 零 二 三 年:50,000,000港元)。其他應收款項主要包括本集團設立之開曼群島基金之應收款項,而本集團對該等基金並無控制權。 (ii)人民幣2,100,000元的貸款按年利率5厘計息,期限為3年。 14.應收貸款 有抵押減:呆賬撥備 本集團所持有的債券230,165,000港元為一間於聯交所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發行的若干債券中以發行人權益作抵押的5%固定票面利率可贖回非上市債券。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考慮(i)該上市公司股票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停牌;及(ii)本集團於二零二三年九月委聘律師向該上市公司發出催款函,但自二零二三年九月以來本集團尚未收到該上市公司的任何回應,本集團已對為數230,165,000港元之應收票據計提全數減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應收票據透過出售附屬公司終止確認。 貿易應付賬款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其他應付款項(附註) -應付利息—借款違約之額外費用應付款項-應計費用—訴訟撥備 於各報告日期,根據發票日期呈列之貿易應付賬款之賬齡分析如下: 0至30日31至60日61至90日90日以上 本集團以有關集團實體功能貨幣以外貨幣計值的貿易應付賬款載列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以日圓計值 貿易應付賬款不計息及一般於60至120日內清償。本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