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布首份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实施方案,核心看点包括:
一、项目库管理机制
- 依托项目库实行全生命周期“四库”滚动管理(储备库、核准库、发行库、存续库)
- 项目储备常态化,每年10月底前集中报送,次年1月底、3月底前补充报送
- 发改、财政、项目主管部门联合审核把关,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复审,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核准库
二、强化投后管理
- 建立专项债券动态评估调整机制
- 6个月未支出的资金原则上调整用于其他项目,12个月未支出的由省财政厅收回分配
- 预计能保障专项债资金在12个月内实际支出
三、强化偿付责任
- 项目收入未达预期时,通过处置资产、调配其他预算资金补充
- 项目主管部门、市县政府未足额落实偿债责任时,财政部门可扣减预算资金
- 市县未按时上缴资金时,省财政厅通过资金调度扣收
四、加快发行节奏
- 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全年专项债券发行工作
- 湖南二季度新增专项债计划发行1400亿元,等于2024年全年规模
- 预计其他“自审自发”区域方案落地后,专项债发行节奏将逐步加快
五、发行节奏分析
- 以Q1实际发行+Q2计划发行作为上半年预计发行规模,估算2025年额度
- 广西、辽宁Q2预计发行进度达100%,其他试点省份预计Q2发行进度55%
- 整体快于非试点区域,预计Q2专项债发行1.33万亿,较Q1增加3675亿元
- Q2整体发行进度预计达52%,与过去五年平均持平
六、风险提示
- 政策变化超预期、专项债发行超预期、测算可能存在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