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主题金融债券市场发展初探 摘要 科创主题金融债券是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一类新兴券种,是推动科创债券从产业类科创债券向金融类科创债延伸的融资工具,是金融机构助力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等五篇大文章建设的新抓手。 相关研究报告: 在央行系统等的大力支持下,2023年以来,厦门、重庆、安徽、江苏、东莞等多地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陆续发行科创主题金融债券,成为该市场逐步兴起的标志。各只科创主题金融债券的发行具有行业、地方首创意义,对于今后推动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市场的延展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效应。 1.《中国商业银行合格资本工具发行现状及展望》,2024.6.282.《2023年12月信用债市场运行报告:信用债净融资由正转负,二级市场收益率整体下行》,2024.1.15 近期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发行案例初步经验显示,债券发行人系地方性金融机构,能够发挥属地优势,与其相对熟悉的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化投融资供需密切对接、合作。各家金融机构积累了日趋丰富的科技金融领域服务经验,有助于发挥既有科技金融服务经验优势,推进科创主题金融债券与原有科技金融产品的深度融合。而且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多强调优先用于投向科技创新类企业的贷款项目,从而此类金融债券相对普通金融债或者其他类型专项金融债而言,更加突出对于科技创新领域支持的精准性。 2.《2023年1-4月商业银行次级债券运行情况》,2023.5.9 展望未来,顺应科技强国战略导向,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高速成长对融资的需求,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市场还需大力发展,该市场建设需要监管部门、商业银行、投资者、科技型企业、债券中介机构等各方协同支持。文章对此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市场的制度规范建设;二是高度注重科创主题金融债券支持对象——科技型中小企业遴选,突出强调“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倾向;三是高度重视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力促资金使用质效提升;四是酌情加强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针对科创金融主题债券市场的支持;五是加强债券信息披露建设,提高信息披露的专业化程度,缓和科技创新信息不对称矛盾。 一、科创主题金融债券推出背景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发出了“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战略号召,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居于做好五篇大文章首要位置,凸显加快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要性。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出台,将“加强对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的金融支持”列为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和主要着力点,提出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关键枢纽作用,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以及“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发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壮大耐心资本,支持培育发展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指导意见。科技金融作为连接科技与金融的桥梁,能够为科技创新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进而推动产业升级,这是我国从金融支持的角度着眼于助力科技型企业发展,加快以科技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市场力量,是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中小科技型企业高成长需要有足够资金支持,然而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成为众多科技型企业成长的一大困境。从债券市场来看,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人民银行及交易商协会等陆续支持推出了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科创票据等科创债券专项品种,推动了科创债券市场快速兴起和发展,其中2023年全国科创债券1发行额达到7862.78亿元,同比增长192.22%;2024年发行12,257.41亿元,同比增长55.89%%。但相对于全国46.3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需求等而言,刚刚兴起和发展的科创债券市场不仅总体规模还有显著增长空间,而且市场结构也明显有待改善。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科创票据发行人大致包括创投公司、科技型企业、科技园区等类型,属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范畴。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品种推出之前,信用债券领域主力券种——信用类金融债券(即金融债券剔除政策金融债)市场陆续推出了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创新创业金融债券等专项品种,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总体上缺乏针对科技创新领域的专门支持。其中,创新创业金融债券作为双创债券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创新创业领域贷款,但该券不仅发行规模小,而且发行有所中断。2017年以来至今,创新创业金融债券共计发行10只、445亿元。2023年4月,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发行创新创业金融债券5亿元,用于创新创业领域贷款,系创新创业金融债券最近一次公开发行。 1本文统计的科创债券原始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统计范围包括:(1)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包括贴标“科技创新”的一般公司债、私募债、可交换公司债;(2)科创票据,包括贴标“科创票据”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一般中期票据、定向工具、交易商协会ABN;(3)贴标“科技创新”的证监会主管资产支持证券(证监会ABS)。 2024年9月,在国务院新闻办“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发布会上,针对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司长彭立峰提出,将创设由金融机构发行的科技创新专项金融债券,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 二、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市场概况 发布会召开前后不久,全国多地金融机构涌现发行科创主题金融债券的案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福建、安徽、重庆、广东、江苏等多个地区的城商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近期有发行科创主题金融债券的记录(表1),这些案例实践标志着全国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市场正在逐步兴起,也表明了我国科创债券市场券种正在从产业债(科创公司债、科创票据)向金融债(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延伸。 表1所示债券市场近期发行的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均为3年期AAA级债券,对应债券发行利率2.17%至2.83%,普遍赢得了市场青睐,其中4只债券全场认购倍数达1.84倍至3.5倍不等。这些债券均为全国各地发行的首单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其中“24苏银金租债01BC”系金融租赁行业首单“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对全国各地区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服务业领域市场主体发行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助力科技金融大文章建设,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效应或者试点意义而债券市场优先支持AAA级地方金融机构率先开展创主题金融债券,有助于发挥这些机构助力科技金融的优势和经验,稳健审慎做好全国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市场启动和发展,进而逐步积累丰富经验,辐射带动类型更为丰富多样、地域更为广阔的全国各地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该市场建设和发展。 三、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发行特征与优势分析 结合市场实践来看,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市场在我国的兴起,有以下特征或者支撑因素值得关注和分析。 首先,发行人以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这些地方性金融机构能够发挥属地优势,与其相对熟悉的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化投融资供需密切对接、合作。地方性金融机构长期驻扎于当地或毗邻城市开展金融服务,具有深耕城市社区、熟悉城市产业和企业(包括辖区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优势,可能有助于(相对金融机构针对跨区域的、相对偏远的科技型企业服务而言)更好地缓和信息不对称矛盾。例如,重庆银行积极把握重庆以及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机遇,深度融入成渝经济圈,积极推动业务发展与创新。徽商银行总部设在合肥,分支机构主要集中于安徽,该银行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广大民众”的市场定位,逐步增强综合实力。 其次,各家金融机构积累了日趋丰富的科技金融领域服务经验,有助于发挥既有科技金融服务经验优势,推进科创主题金融债券与原有科技金融产品的深度融合,构建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例如:重庆银行推出“普惠 科企贷”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具有科技资质企业发放、东莞银行形成高企信用贷/科技e贷等10余款科技金融专项产品、徽商银行截至2024年6月底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逾770亿元等。综上所述,依托具有科技型企业信贷等科技金融服务及创新经验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发行科创主题金融债券,有助于发行人凭借科技金融服务经验和科技型企业合作客户资源优势,便捷地推进债券资金与其科技型企业贷款产品的有机融合对接,或者说推动助力科技金融领域的直接与间接融资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从而壮大金融机构助力科技金融的资金规模,优化其应用成效。 再次,近期发行的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多强调优先用于投向科技创新类企业的贷款项目,从而此类金融债券相对普通金融债或者其他类型专项金融债而言,更加突出强调对于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典型案例包括《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其明确,“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向小型微型企业发放贷款,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投向科技创新类企业的贷款项目,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与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的明确性和规定性相对应,一些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发行人注重对于债券用途管理,推动资金使用达预期成效。其中,东莞银行针对发行的科创金融债,推动建立募集资金存续期台账跟踪管理,每月进行登记核对,确保资金投向科创领域。从债券发行人的风险管控来看,根据这些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表述,发行人 普遍建立了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等系列管理机制。但从总体上而言,我国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市场的,与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科创专项信息披露、风险防控举措等表述还有待加强。 三、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市场发展前景与路径刍议 展望未来,科技强国建设必然离不开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高速、接力成长,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离不开资金支持,包括自有资金积累与金融市场大力支持。考虑到:(1)债券市场发行门槛相对较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对于科技型大企业而言自主发行债券难度较大;(2)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乏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群体,是我国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加快科创自主创造的重要市场主体力量;(3)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信用债券市场的重要发行主体,拥有服务科技型企业的丰富经验以及债务风险识别专业能力;(4)科创主题金融债券符合政策导向且拥有显著的市场发展潜力等因素,大力发展由商业银行发行的科创主题金融债券,进而募集资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有望发展成为债券市场加大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重要途径。条件成熟的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债券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债券投资者等需要积极拥抱融资工具创新,深入参与推动全国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市场稳慎加快建设和发展。金融监管部门则需加强制度环境建设,推动科技金融债券市场中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债券投资者与监管部门等多方力量协同促进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市场稳健发展,切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 一是加强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市场的制度规范建设,构建坚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监管环境。重点建议加强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发行注册门槛建设、债券名称标识管理、资金用途管理规范、债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包括风险揭示)等方面。同时建议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科创主题金融债券申报、债券发行交易的,与监管部门关于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制度配套的微观制度和微环境建设。 二是高度注重科创主题金融债券支持对象——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遴选,突出强调科创主题金融债券在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倾向。继续大力支持具备科技金融服务成熟经验的地方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熟悉当地科技型企业、科技贷款等科技金融产品成熟的优势,加强科创主题金融债券、科技型企业贷款等科技金融产品的协同发展,将债券资金落实到当地值得支持的、应该优先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强调支持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独角兽”等创业期、发展期科技型企业加快成长,加强科创主题金融债券期限结构优化建设,适当加大长期债券发行力度,为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