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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张江:复旦张江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3-28财报-
复旦张江:复旦张江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简称:复旦张江公司简称:复旦张江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三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赵大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雯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元(含税),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36,572,1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1,097,163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结合公司2024年中期已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含税)即已经派发中期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20,731,442元。按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全年每股累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即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828,605元,占本集团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0.44%。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按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指明外,本年度报告所用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59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86第六节重要事项...........................................................................................................................98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20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27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28第十节财务报告.........................................................................................................................129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注: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应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推广服务商上海辉正终止合作后的交接过渡期间,本公司主要产品之一里葆多®销售下降,使得本集团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减少。 2、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推动研发项目进展,研发费用(包括临床、研究用材料及委外研发费用等)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人民币7,000万元,导致本集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此外,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包括政府补助、银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获得的利息或收益和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等,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亦下降明显。 3、报告期内,本集团销售产品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下降,同时为推进研发项目进度支付的费用增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明显。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模式、主要产品艾拉®、里葆多®及复美达®的销售模式/销售价格、主要客户/供应商构成以及适用的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治疗以尖锐湿疣为代表的皮肤HPV感染性疾病和增生性疾病的艾拉®、治疗肿瘤的里葆多®及治疗鲜红斑痣的复美达®作为本集团最重要的三大产品,对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贡献达到99.78%。 本集团经过二十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发展,陆续建立了基因工程技术平台、光动力技术平台、纳米技术平台、口服固体制剂技术平台等,先后几十项处于不同研究阶段的药物开发项目持续推进,这些技术及项目为集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基于技术积累、人才优势、竞争态势、规模实力等因素,未来相当长的时期,集团将战略性聚焦于优势领域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以期在医药细分领域及资本市场均取得稳固的优势地位。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创新性研发领域仍然集中在针对皮肤疾病和癌前病变的光动力药物、针对肿瘤手术可视化的光动力药物、针对肿瘤的抗体偶联药物以及拥有专利或技术壁垒的其它药物。 有关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其他经营情况详情,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集团主要从事生物医药的创新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市场营销。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我们多一分探索,人类多一分健康」为企业宗旨,以探索临床治疗的缺失和不满意并提供更有效的治疗方案和药物为核心定位,务求成为生物医药业界的创新者及领先者。 2、本集团主要的销售产品 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医药产品的销售收入,本集团的主要销售产品包括: —皮肤科产品 1)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艾拉®) 艾拉®,首创药物,全球首个针对尖锐湿疣的光动力药物,作为本集团第一个产业化的项目,上市多年后已成为临床首选药物。 艾拉®光动力治疗方案与传统疗法相比,显著降低了尖锐湿疣治疗后的复发率,解决了该疾病的临床难题,填补了特殊部位(尿道内、肛管内、宫颈部位)尖锐湿疣治疗的国际空白,成为国内光动力治疗的代表性产品。由本公司首推的艾拉®结合光动力治疗方案自2013年起就被收入人民卫生出版社《皮肤性病学》教科书和相关临床治疗指南,并在该教科书最新的第九版中新增了盐酸氨酮戊酸结合光动力于痤疮治疗中的应用。艾拉®光动力治疗方案亦被收入中华医学会发布的《中国尖锐湿疣临床诊疗与防治指南(2021)》和《尖锐湿疣治疗专家共识(2017)》中。 艾拉®于二零零七年上市销售,作为国内首个光动力药物,艾拉®能够选择性地在尖锐湿疣细胞中分布和累积,加以特定波长和能量的光波照射,选择性地杀死尖锐湿疣细胞而不损害周围正常组织细胞。正是基于这种治疗特点,艾拉®对亚临床感染和潜伏感染也能起到治疗效果。因此,相比传统的治疗手段,艾拉®结合光动力的治疗方案,填补了尿道口尖锐湿疣长期缺乏有效治疗的空白,同时病人耐受性好,安全性高,不留疤痕,不良反应发生率和复发率均远远低于此前的平均水平。 2)注射用海姆泊芬(复美达®) 治疗鲜红斑痣的复美达®,全球首个针对鲜红斑痣的光动力药物,是集新药靶、新化合物和新适应症于一体的新药。 海姆泊芬进入人体后会迅速向组织扩散并特异性分布于血管内皮细胞,在特定波长的激光或LED光照射下,会选择性破坏富含光敏剂的血管内皮组织。病灶部位扩张畸形的毛细血管网将在光动力作用和后续的体内凝血系统作用下被清除,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鲜红斑痣此前并没有良好的治疗手段,相比较传统的治疗方法,作为第二代光敏剂,海姆泊芬有着化合物结构稳定、光毒作用低、代谢迅速、避光期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