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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张江:复旦张江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9财报-
复旦张江:复旦张江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A股代码:688505公司H股代码:01349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二零二四年三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赵大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雯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含税),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36,572,100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2,560,047元(含税),占本集团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80%。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按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指明外,本年度报告所用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60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93第六节重要事项.........................................................................................................................102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28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38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39第十节财务报告.........................................................................................................................139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因公司主要产品之一里葆多®的市场推广工作独家委托给上海辉正进行学术营销,于报告期内,里葆多®的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导致本集团全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从而相应影响其他相关财务数据。本集团依据《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于报告期末向上海辉正发出正式函件以期自2023年12月31日起解除该协议。截至本报告刊发日,本公司仍在与上海辉正就 终止市场推广合作后续事宜进行数据核对及沟通洽谈。未来公司将及时灵活调整销售策略,适应市场变化并提升企业竞争力,尽全力确保市场推广相关工作有序衔接,保证该产品对本公司持续的收入贡献。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模式、主要产品艾拉®、里葆多®及复美达®的销售模式/销售价格、主要客户/供应商构成以及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因公司主要产品之一里葆多®的市场推广工作独家委托给上海辉正进行学术营销,于报告期内,里葆多®的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导致本集团全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从而相应影响其他相关财务数据。本集团依据《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于报告期末向上海辉正发出正式函件以期自2023年12月31日起解除该协议。截至本报告刊发日,本公司仍在与上海辉正就终止市场推广合作后续事宜进行数据核对及沟通洽谈。未来公司将及时灵活调整销售策略,适应市场变化并提升企业竞争力,尽全力确保市场推广相关工作有序衔接,保证该产品对本公司持续的收入贡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1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7.50%。治疗以尖锐湿疣为代表的皮肤HPV感染性疾病和增生性疾病的艾拉®、治疗肿瘤的里葆多®及治疗鲜红斑痣的复美达®作为本集团最重要的三大产品,对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贡献达到99.79%。 研发方面,本集团坚持基于基因工程技术、光动力技术、纳米技术和口服固体制剂技术平台的药物开发方向,继续采用针对选定药物拓展新的临床适应症以及针对选定疾病继续拓展新的药物并设计出新的治疗方案的研究模式,并适度向光动力药物和抗体偶联药物两个技术领域战略性聚焦,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研发特色。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创新性研发领域主要集中在针对皮肤疾病、肿瘤和癌前病变的光动力药物、针对肿瘤的抗体偶联药物、针对帕金森病全方位治疗的缓控释药物。 有关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其他经营情况详情,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集团主要从事生物医药的创新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市场营销。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我们多一分探索,人类多一分健康」为企业宗旨,以探索临床治疗的缺失和不满意并提供更有效的治疗方案和药物为核心定位,务求成为生物医药业界的创新者及领先者。 2、本集团主要的销售产品 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医药产品的销售收入,本集团的主要销售产品包括: —皮肤科产品 1)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艾拉®) 艾拉®,首创药物,全球首个针对尖锐湿疣的光动力药物,作为本集团第一个产业化的项目,上市多年后已成为临床首选药物。 艾拉®光动力治疗方案与传统疗法相比,显著降低了尖锐湿疣治疗后的复发率,解决了该疾病的临床难题,填补了特殊部位(尿道内、肛管内、宫颈部位)尖锐湿疣治疗的国际空白,成为国内光动力治疗的代表性产品。由本公司首推的艾拉®结合光动力治疗方案自2013年起就被收入《皮肤性病学》教科书和相关临床治疗指南,并在最新的第九版中新增了盐酸氨酮戊酸结合光动力于痤疮治疗中的应用。 艾拉®于二零零七年上市销售,作为国内首个光动力药物,艾拉®能够选择性地在尖锐湿疣细胞中分布和累积,加以特定波长和能量的光波照射,选择性地杀死尖锐湿疣细胞而不损害周围正常组织细胞。正是基于这种治疗特点,艾拉®对亚临床感染和潜伏感染也能起到治疗效果。因此,相比传统的治疗手段,艾拉®结合光动力的治疗方案,填补了尿道口尖锐湿疣长期缺乏有效治疗的空白,同时病人耐受性好,安全性高,不留疤痕,不良反应发生率和复发率均远远低于此前的平均水平。 2)注射用海姆泊芬(复美达®) 治疗鲜红斑痣的复美达®,全球首个针对鲜红斑痣的光动力药物,是集新药靶、新化合物和新适应症于一体的新药,该产品于二零一七年正式上市销售。海姆泊芬进入人体后会迅速向组织扩散并特异性分布于血管内皮细胞,在特定波长的激光或LED光照射下,会选择性破坏富含光敏剂的血管内皮组织。病灶部位扩张畸形的毛细血管网将在光动力作用和后续的体内凝血系统作用下被清除,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鲜红斑痣此前并没有良好的治疗手段,相比较传统的治疗方法,作为第二代光敏剂,海姆泊芬有着化合物结构稳定、光毒作用低、代谢迅速、避光期短、病灶消退均匀、治愈率高、瘢痕发生率低、不易复发等显著优势。该药目前在市场上所表现的优异疗效, 以及相比于传统激光治疗的高治愈率让临床医生和研究者欢欣鼓舞。海姆泊芬作为一种新型光敏剂用于鲜红斑痣治疗亦被收录于第九版《皮肤性病学》教科书中。 —抗肿瘤产品 1)长循环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里葆多®) 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