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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中期業績報告 卓 能(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中期業績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主席報告書 業績 本席宣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經審核委員會審閱,載於未經審核的簡明綜合損益表之未經審核綜合除稅後虧損為34,919,000港元,與二零二三年比較:除稅後盈利為312,900,000港元。 董事會議決派發中期股息每股2.25港仙,與二零二三年中期股息比較:2.25港仙。 業務回顧 本集團項目之進度如下: 香港物業 香港房地產市場儘管去年有所改善,但仍面臨新房屋過剩和銷售低於預期的困境。現有物業積壓情況尚未改善,已落成物業的處理仍需時日。 壹號九龍山頂,荃灣汀九寶豐台8號 第一期餘下單位的招租工作仍在進行中,並取得滿意成績。 趙苑二期,薄扶林域多利道192號 租用率維持在60%。 趙苑三期,薄扶林域多利道216號 兩座樓宇的入住率為75%,為本集團帶來良好的租金收入。 卓能山莊,山頂施勳道30號 紫薇居的公開招標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開始,並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結束。於截標日,並無收到任何標書,但郤收到兩份收購建議書,現正積極考慮中。 新趙苑,長洲西堤路33號 第一期超過30%的別墅已租出。第二期建築工程及整個場地優化改善工作的建設即將完成。 中國物業 中國將以釋放住房需求為重點,全面落實各項政策措施,支持居民首次購屋和改善性住宅需求。今年以來,受降低房貸利率、降低首付比例、放寬購房限制、完善土地使用和財稅政策等一系列利好房地產政策的推動,中國房地產市場呈現出積極氣氛。 卓能雅苑 深圳龍華銷售活動仍然繼續,截至目前共售出807套,銷售額達人民幣3,960,000,000元。 卓能•河畔軒 杭州餘杭區 整個工程建設工程已基本完工,並已獲得規劃驗收。但該建築的驗收及分層所有權的產權證明尚未完成。 澳門物業 星光大路一號 路環石排灣 本集團已就標有「A2」和「B2」的土地向澳門行政長官提出上訴,就現有土地(即沒有土地「A2」和「B2」)的新開發提案仍在準備中,直至目前為止仍待行政長官回覆。 馬來西亞物業 第一期「Parkview」 馬來西亞吉隆坡第57段第1359號地段目前服務式公寓入住率已增長至80%,本公司將會繼續翻新物業以提升入住率。 第二期「Cecil Central Residence」 馬來西亞吉隆坡第57段第11385及11386號地段 此項目的招標已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開始,並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日結束。期內,共有7個潛在買家購買了招標文件,但直至截止時間尚未收到任何投標文件。 投資債券、香港股票及基金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資債券市場價值為51,211,000港元。期內,已贖回的債券總額為65,000港元和沒有購入債券。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資股票證券之市值為60,798,000港元。期內,沒有購入或出售股票證券。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基金投資為2,905,000港元。期內,沒有購入或出售基金。 展望 近期香港樓市及股市表現均有所改善。今年一月香港樓市的成交量及價格略有上升。2025年全球利率下跌趨勢明顯,香港金融市場將進一步復甦,經濟成長動力將比去年更為強勁。 董事及員工 本人對各董事和員工在本期間內所作的貢獻深表謝意。 於報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趙世曾博士(主席)、趙式芝女士(副主席)、趙式浩先生及何秀芬女士;非執行董事為李鼎堯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林家威先生、孫大豪先生及李頌熹先生。 承董事會命趙世曾執行主席 香港,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業績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以下統稱為「集團」)經審核委員會審閱之未經審核賬目如下﹕ 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七月一日之現金及現金等值物匯率變動的影響,持有現金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現金及現金等值物,以銀行現金呈列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賬項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1.編制基準 本未經審核之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會計師公會」)所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有關披露之要求而編製。本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告已經由審核委員會審閱,已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批准發行。 未經審核之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己採用與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本集團年度財務報表相同之會計政策而編制,惟已披露於賬項附註2有關採納了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或之後生效的新訂或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除外,而有關會計政策的更改預期將反映在二零二五年年度財務報表。 本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告並不包含所有須在年度財務報告中之資料及披露,因此需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財務報告一同閱讀。 載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中期財務報表已包括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財政年度有關之財務資料作比較,但並不構成本公司該財政年度之法定財務報表之一部份,惟乃源自該等財務報表。有關該等法定財務報表需按照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436條條文需予披露之資料如下: 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條例第662(3)條及附表6第3部之規定,向公司註冊處處長送呈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 本公司審計師已對該等財務報表出具報告。審計報告為無保留意見;在沒有保留意見報告下並未包括強調任何事項需提請注意;不載有根據《公司條例》第406(2)、407(2)或407(3)條所作出的聲明。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賬項附註(續) 2.採用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a)採納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或以後年度期間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的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乃根據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用的會計政策編制,惟採用下列已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生效的新訂的及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除外。本集團尚未提早採納已頒布但尚未生效的任何其他準則、詮釋或修訂。 售後回租中的租賃責任流動負債或非流動負債的分類以及香港詮釋第5號的相關修訂附有契約的非流動負債供應商融資安排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修訂本)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採納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期及過往期間的業績及財務狀況的編制及呈報方式並無重大影響。 (b)已頒布但仍未生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本集團尚未應用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但在當前會計期間尚未生效的任何新訂和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本集團已開始評估這些新準則和修訂的影響,但尚未能確定是否會對本集團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3.分部資料 本集團之主要業務為物業發展及投資、提供物業管理及相關服務。本集團的營業額為來自該等業務的收入。 根據本集團提交予執行董事之內部財務報告,即主要負責資源分配、評估營運分部表現及作出策略性決定的營運決策人,執行董事認為業務主要來自行業。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賬項附註(續) 3.分部資料(續) 按行業來說,本集團組織分為以下主要業務分部: -物業銷售;-物業租賃;-物業管理;及-其他-證券買賣、金融工具及債券投資 主要營運決策人按期間內之除稅前盈利╱(虧損)來評估各營運分部表現。 提呈予本集團的主要營運決策人有關本集團應報告分部之資料如下: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賬項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賬項附註(續) 本集團的主要業務已在上文中披露,年內收入如下: 與客戶合同的收入分類 本集團通過以下時間和地點在以下主要產品線和地理市場中的商品和服務轉移獲得收入: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外部客戶確認收入的時間 租金收入不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的範圍內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賬項附註(續) 3.分部資料(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應報告分部溢利與呈報在本中期財務報告之本集團之除稅前(虧損)╱溢利對照如下: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賬項附註(續) 4.其他收入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賬項附註(續) 5.除稅前虧損除稅前虧損是在扣除╱(計入)以下各項之後得出: (b)其他項目折舊員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薪金、人工及其他福利退休計劃供款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賬項附註(續) 6.所得稅支出╱(計入) 由於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沒有產生應課稅溢利,因此在本財務報表中沒有香港所得稅撥備(二零二三年:無)。 根據新法及實施條例,中國附屬公司的稅率為25%(二零二三年:25%)。 土地增值稅撥備乃根據中國相關稅收法律及法規的規定估計。土地增值稅是按照增值價值的累進稅率徵收的,並允許一定額度的扣除。 海外溢利之稅項乃根據本期間內估計應課稅溢利按本集團經營業務司法管轄區現行稅率計算。 所得稅支出╱(計入)由下列組成: 根據國家國稅局公告2016年第81號《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結清土地增值稅退還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81號公告」)規定,即企業就某開發案辦理土地增值稅匯算清繳後,在當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後發生損失,且沒有繼續出售房產也沒有其他後續開發項目的,可以退還該項目生命期內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由於受新冠肺炎的影響,雄偉房地產開發(深圳)有限公司(「雄偉深圳」)沒有出售任何物業,導致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的年度產生稅收損失,因此沒有足夠的應稅收入來抵消土地增值稅。由於雄偉深圳沒有足夠的應稅收入來抵消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因此注意到以前年度多繳納了企業所得稅。根據81號公告的規定,雄偉深圳申請退還以前年度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並已獲得退稅申請成功,當地稅務局同意向雄偉深圳退還約人民幣3.289億元(約相當於3.517億港元)。該款項已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全額收到。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賬項附註(續) 7.股息 於報告期間後建議之中期股息並未於報告期間結束日確認為負債。 8.每股(虧損)╱盈利 本期間每股基本及已攤薄(虧損)╱盈利乃以下列數據為基準: 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每股攤薄(虧損)╱盈利與每股基本(虧損)╱盈利相同,因為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沒有潛在在外流通的普通股。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賬項附註(續) 9.投資物業及待出售之發展中物業 在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內,投資物業增加的資本開支為642,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03,000港元),發展中物業為753,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351,000港元)。 投資物業之賬面值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本集團之獨立估值師作出更新,該獨立估值師使用與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估值時相同的估值方法,由於更新的結果,公允價值虧損淨額為22,242,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允價值變動虧損淨額41,366,000港元)已在簡明綜合損益表中確認。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沒有出售投資物業。 10.其他金融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包括以下投資: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經審核) 非流動資產 按公允價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資產:永久票據,於香港上市(附註(a))永久票據,於香港境外上市(附註(b))債券,於香港上市(附註(c))債券,於香港境外上市(附註(d))減:減值虧損 流動資產 按公允價值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