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城投退名单对主体估值及利差影响不大,公告后1d/3d/5d及目前,主体超额利差变动均不大。退名单完成后,城投区分与定价需回归到城投信用评估逻辑,考虑公益性属性和经营性,并根据所属区域和主体自身情况划分四类,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进行评分。
关键数据
- 截至2025年2月27日,共有37家主体发布公告公开“退名单”并征求金融债权人意见。
- 公告后1d/3d/5d及目前,23家拟公开“退名单”的发债主体超额利差变动均不大。
- 样本共计1996家主体,平均得分3.03,中位数3.07,最低分0.71,最高分4.63。
- 浙江和江苏两省主体集中于3-3.5分,湖南、山东、江西、湖北、四川等区域2.5-3分主体较为集中,重庆2-2.5分主体较集中。
研究结论
- 较弱区域的地级市及以下层级的主体,与较好区域对比,省层面对其影响的权重相对更大。
- 主体自身方面,考虑平台地位、债务、现金流3大维度,并引入3个扣分项。
- 部分得分较低的主体分布相对而言偏离较多,主要集中在四川、重庆、贵州、甘肃的省级,河南的地市、重庆的区县、园区。
- 山东、四川、江苏的区县级主体得分相对高估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