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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政策思路值得关注。 本文在前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2025年地方两会的基础上,对2025年全国两会进行系统性的前瞻,从总量政策与结构政策两个维度展开。 总量政策关注GDP增速、赤字率、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此外还需关注地方对债务相关表述。具体来说: (1)GDP增长目标或为5%; (2)赤字率有可能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 (3)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增量可能在5000亿左右; (4)地方政府专项债可能突破4万亿。 结构政策涉及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要素结构、区域结构四个维度。 (1)产业结构上,根据各省表述,新兴制造业涉及新能源汽车、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量子技术、生命科学、人工智能,以及具身智能(广东、山西、四川)、原子级制造(江苏)、聚变能源(上海)、元宇宙和区块链(河南)、核技术应用(江西)和量子科技、6G、空天信息、脑机接口; 服务业涉及金融、物流、研发设计、监测咨询、知识产权服务、数据交易、算力; 以及传统行业数字化和绿色化改造,覆盖范围包括钢铁、石化、有色、食品、建材、轻纺以及汽车和机械。 (2)所有制结构上,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国企集中在税收贡献、发展考核、战略导向、并购重组等方面;民企集中在参与项目、促进成长、龙头倍增等方面;外资集中在支持上下游配套协作、拓展国内外市场等方面。 (3)要素结构上,各省政府工作报告侧重在四个方向,包括细化数据资源的建设运营;公共资源开发利用加速,电力内容相对较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扩展到城乡土地要素双向流通;知识产权要素从保护到探索运营交易。 (4)区域结构上,各省政府工作报告侧重区域规划服从国家跨区域战略;对省内区域定位存在差异,半数省市强化省会的中心地位,但部分省市强调副中心或多中心发展;对县域经济也存在差异,绝大多数省份明确壮大县域经济,但部分经济发达省份侧重提高城镇化水平。 风险提示:海外地缘波动超预期,国内政策变动风险,经济波动超预期风险,信息更新不及时。 一、总量政策 1.GDP增长目标或为5% 全国31个省区市(后简称各省)2025年GDP增速目标已全部出炉,目标数字设定在4.5-7%区间内。各省GDP加权目标增速为5.3%,对应全国增长目标5%左右。 有30个省市的增长目标数字不低于5%。其中15个省市的目标增速为5.0%,包括河北、福建、北京、上海、江苏、山东、广东、天津、辽宁、黑龙江、山西、江西、陕西、广西、云南。这些省份经济总量占比高,包括多数较为发达的东部省份,对全国影响最大。9个省份的目标为5.5%,包括浙江、吉林、安徽、湖南、河南、四川、甘肃、宁夏、贵州。除浙江与吉林外,其余省份多为中西部省份。5个省份的目标设定为6%,包括海南、内蒙古、湖北、重庆、新疆,除湖北、重庆外,其余省份的经济规模较小。 另外,西藏与青海的目标设定较其他省份存在一定偏离,西藏目标最高(7%以上,力争达到8%),青海最低(4.5%左右)。 对目标设定的数字处理可能也显示对增长的决心。7个省份(河北、山东、江苏、海南、安徽、辽宁、四川、西藏)设定的是增速目标下限,例如江苏设定目标为“5%以上”。而福建设定增长目标区间(5%-5.5%),其余省份均设定增长目标中枢(例如,5%左右等)。 全国两会GDP增长目标预计为5%左右。根据2024年各省GDP加权计算,2025年各省GDP加权目标为5.3%。按照往年全国两会GDP增速目标略低于各省市加权的规律,预计2025年全国两会GDP增长目标将会在5%。 2.赤字率、超长期特别国债与专项债 根据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应要求,宏观政策涉及“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相较2023年表述,财政政策由原先的“积极”转变为“更加积极”,货币政策从原先的“稳健”转变为“适度宽松”,充分表明宏观政策的扩张空间已经打开。在财政政策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增量动作,包括“提高财政赤字率”、“增加发行超长期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 财政赤字率有望“提高”,可能突破之前长期维持3%。有望在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予以明确,也是对近期政治局会议“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的具体回应,我们认为有可能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 超长期特别国债,增量空间可能落在5000亿左右。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有望明确增量,增量空间可能落在5000亿左右,并进一步推动“两重”和“两新”项目的落地。 在“两重”上,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从今年开始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两重”),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24年“两重”政策主要支持沿江高铁、东北高标准农田建设、“双一流”高校、城市地下管网、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三北”工程等重大项目。伴随着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增加,在“两重”项目,有望按照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寻找到项目扩大的空间。 在“两新”上,从2024年7月开始,在超长期特别国债中,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由于超长期特别国债在支持“两新”,特别是以旧换新上有明显效果,根据商务部在1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的表述,初步统计,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相关产品销售额超过1.3万亿元。 2024年全国汽车以旧换新超过了680万辆,超3600万名消费者购买8大类家电以旧换新产品超过5600万台,家装厨卫“焕新”补贴产品约6000万件,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超过138万辆。在此基础上,2025年两会有望进一步明确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大对“两新”项目更大力度的支持。 对于地方政府专项债。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有望明确给地方加大支持力度。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存在前期置换的动作。2024年10月12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财政部门表示,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可认为是使用地方政府法定债务对存量隐性债务进行置换,采取置换动作后,有望缓解地方债务的期限错配和融资成本高企问题,并带动缓解地方政府及城投平台的现金流压力。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总额是3.9万亿,根据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增加”的明确要求,我们认为,因为前期明确提高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限额的6万亿,会逐步分配给地方,那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增加”,对应口径应是2024年的3.9万亿,考虑增量部分,突破4万亿存在可能性,给地方加大流动性支持,对地方缓解运行压力,推动项目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3.地方债务表述与财政思路 各省政府工作报告并无明确的政府债务数字和财政决算目标,表述中透露财政思路与各省差异,有三方面值得关注: 一是,强调财政纪律,要过“紧日子”。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24个省市在2025年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过紧日子”。多数省份表述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一致,“坚持过紧日子”(北京、河北、浙江、广东、江西、湖北、黑龙江、云南、广西、新疆、西藏)。其余省份表述略有差异,如“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山东、江苏、陕西、宁夏)、“习惯过紧日子”(上海、山西、重庆)、“带头过紧日子”(河南、四川)、“牢树过紧日子思想”(辽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青海)。 在“过紧日子”的同时,各省侧重存在差异。从“过紧日子”的后接表述看,各省侧重点不同。发达省份提效率谋发展,内陆地区保障民生底线。 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更重提高效率谋发展,关注政府采购与服务支出。如“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出实效来”(江苏),“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推开,政府采购全链条和公物仓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得到加强”(上海),“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浙江),“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把更多‘真金白银’投入到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上”(广东)。 多数内陆省份强调民生与“三保”底线。如河北表示“坚持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确保把资金用在发展关键处、民生紧要处”。与之类似,福建、山西、辽宁、重庆、新疆等省在“过紧日子”表述,均明确提及“三保”。 宁夏表示“坚持过紧日子,把有限的财力用在保民生、促发展上”,表述中,“保民生”放在“促发展”前。 山东、河南、四川、江西、青海等省则强调廉洁作风。河南指出“带头过紧日子,带头廉洁从政,带头担当作为”。山东省提及“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强化制度建设与完善,全面推进清廉山东建设。”四川、江西、青海等省份在“紧日子”表述中,提及压降或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7个省市未提及“过紧日子”,包括天津、湖南、安徽、海南、吉林、内蒙古、贵州。其中,安徽和吉林也强调财政纪律,并将财政纪律与“三保”挂钩。安徽对“三保”有明确的资金硬性要求,“强化‘三保’支出预算执行硬性约束,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吉林指出“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二是推进化债并“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建立全口径监管机制,推动融资平台转型等具体措施。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防新增债务风险”。所有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有“化债”表述,表述的“严厉程度”分为三个档位: 15个省市明确提出严控新增债。包括北京、天津、福建、河南、安徽、湖北、辽宁、吉林、云南、四川、内蒙古、新疆、贵州、宁夏、青海。表述为“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控新增隐性债务”、“绝不能新增隐性债务”等。 13个省市未提及严控新增债,但表示加速融资平台转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测。包括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广东、上海、江西、山西、湖南、陕西、重庆、广西、甘肃。例如重庆指出“建立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这13省市中,包含了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等较为发达省市。这些省份财政状况相对较好,承担了一定的发展任务,债务管理的要求更加动态化。 3个省市对新增地方债的口径相对上述省市温和,包括海南、黑龙江、西藏。 如西藏仅提及“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一体化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 三是积极争取资金,并提出相关用途。 9个省市明确提出争取中央资金。其中不乏浙江、广东等发达省份。具体来说,相关表述分别为:“持续做好‘两重’、‘两新’、专项债等项目谋划储备和对接争取工作”(浙江)、“积极争取并用足用好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广东)、“争取更多重大项目和政策红利落地湖北”(湖北)、“统筹超长期特别国债争取与消费券优化发放”(安徽)、“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大盘子,搭上中央政策红利的‘列车’”(内蒙古)、“积极争取‘两重’政策支持,抢抓‘两新’政策扩围机遇”(宁夏)、“最大限度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政府专项债”(河北)、“积极争取国家增量化债政策,做好隐性债务置换工作(湖南)”、“争取更多中央预算内资金(吉林)”。 债务用途主要围绕“化债”(新增专项债)、“两重”、“两新”建设(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部分省份提出专项债用于房地产、土地收储等。 在地方政府专项债上:7个省市提出利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实现专项债的灵活性,加快项目落地速度,包括山东、浙江、广东、福建、湖南、安徽、四川。但对具体领域和范围的表述较为模糊,仅以“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概括。参考福建“瞄准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