薈萃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中期報告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之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相比起其他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 應 經 過 審 慎 周 詳 考 慮 後 方 作 出 投 資 決 定。GEM之 較 高 風 險 及 其 他 特 色 表 示GEM較適合專業及其他資深投資者。 由於GEM上市公司一般為中小型公司,於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的證券 承 受 較 大 的 市 場 波 動 風 險,同 時 無 法 保 證 於GEM買 賣 的 證 券 會 有 高 流 通量的市場。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聯 交 所 對 本 報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報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 報 告 乃 根 據GEM上 市 規 則 提 供 有 關 本 公 司 之 資 料,各 董 事 願 就 本 報 告 之 內 容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據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報告所載之資料於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或欺騙成份,而本報告亦無遺漏其他事實,以致本報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報告有所誤導。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薈萃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中期報告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期內全面收益╱(虧損)總額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報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薈萃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中期報告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 簡明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薈萃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乃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註冊辦事處之地址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Islands。本公司主要營業地點之地址為香港九龍長沙灣永明街1號恆昌工廠大廈5樓B室。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從事: (i)生產及買賣高端泳裝及服裝產品;(ii)電子商務及提供網上購物;及(iii)借貸業務。 2.編製基準及會計政策 該等未經審核簡明財務報表已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所規定之適用披露事項編製。 該等未經審核簡明財務報表應與二零二四年年度財務報表一併閱讀。編製該等未經審核簡 明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及 計 算 方 式 與 編 製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年 度之年度財務報表所用者一致。 3.採納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於本期間,本集團已採納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與其經營業務有關並於二零二四年七月 一 日 開 始 之 會 計 期 間 生 效 之 所 有 新 訂 及 經 修 訂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採納該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並無對簡明財務報表造成任何重大影響。 薈萃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中期報告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 4.分部資料 本集團之三個可報告分部如下: 本集團之可報告分部乃提供不同產品及服務之策略性業務單位。由於各項業務要求不同之技術及營銷策略,因此分開獨立管理。 分部溢利或虧損並不包括其他收入、財務成本以及企業行政及其他經營費用。分部資產並不包括商譽、會所債券及供一般行政使用之其他資產。分部負債並不包括供一般行政使用之其他負債。 本集團之收益(即對客戶之貨品銷售及來自借貸業務之利息收入)如下: 租賃負債之利息 7.所得稅開支 由於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內,本集團並無應課稅溢利,因此於該等期間內毋須為香港利得稅計提撥備。 其他地區之應課稅溢利稅項支出乃按本集團經營業務所在國家之現行稅率,並根據當地現行法規、詮譯及慣例計算。 8.期內虧損 本集團之期內虧損已扣除╱(計入)下列項目: 利息收入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使用權資產折舊董事酬金政府補助 薈萃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中期報告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 9.每股虧損 每股基本溢利╱虧損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虧損乃根據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之期內虧損約港幣2,096,000元(二零二三年:港幣2,883,000元)及於期内發行之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801,535,615股(二零二三年:796,949,528股)計算。 每股攤薄溢利╱虧損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行使本集團之尚未行使可換股無投票權優先股將具有反攤薄作用。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行使本集團之尚未行使可換股無投票權優先股及所有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將具有反攤薄作用。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每股攤薄虧損與每股基本虧損相同。 10.股息 董事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派付股息(二零二三年:無)。 11.物業、廠房及設備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六 個 月,本 集 團 已 收 購 物 業、廠 房 及 設 備 港 幣777,000元(二零二三年:無)。 本集團與客戶間的貿易條款以信貸為主。授予客戶之最高信貸期為最多180天。每位客戶均設最高信貸限額。新客戶通常須預先付款。本集團致力於維持對其未償還應收款項之嚴格控制。董事定期審閱逾期結餘。 按發票日期之應收貿易賬款及票據之賬齡分析如下: 即期至30天31天至90天91天至180天超過180天 薈萃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中期報告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 13.應付貿易及其他賬款 應付一名主要股東之賬款為無抵押、免息及無固定支付期。 按收貨日期之應付貿易賬款之賬齡分析如下: 即期至30天31天至90天91天至180天超過180天 法定: 7,000,000,000股每股面值港幣0.10元之普通股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港幣0.15元之可換股無投票權優先股312,500,000股每股面值港幣0.16元之B系列可換股無投票權優先股 已發行及繳足: 801,535,615股(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801,535,615股)每股面值港幣0.10元之普通股1,083,333,333股每股面值港幣0.15元之可換股無投票權優先股166,693,518股(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166,693,518股)每股面值港幣0.16元之B系列可換股無投票權優先股 薈萃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中期報告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 法定: 附註: (a)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五日,由於15,398,982股每股面值港幣0.16元之B系列可換股無投票權優先股獲轉換,8,790,000股每股面值港幣0.10元之普通股已獲發行。 15.季節因素 本集團泳衣及服裝產品之銷售受季節性波動影響,各曆年第一季度需求量最大。此乃由於夏天對泳衣及相關服裝產品的需求量大。 本集團其他業務並無受重大季節性波動影響。 16.或然負債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無)。 17.未決訴訟 (a)於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九日,本集團若干前高級職員提出針對本公司之清盤呈請,就勞資審裁處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對本公司與該等前高級職員間之遣散費及花紅糾紛作出之裁決╱判令,向本公司索償支付約港幣594,000元。該筆未結清 金 額 約 港 幣594,000元 已 於 截 至 二 零 零 五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年 度 全 數 計 入 應 付貿 易 及 其 他 賬 款 中,而 於 二 零 二 零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及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仍未清繳,儘管該案件自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起已不再活躍。 (b)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利都織造廠有限公司(「利都」)收到來自利都前董事有關利都與該前董事間薪金及遣散費糾紛之總金額約為港幣913,000元之申索。本公司認為彼無權獲取所述金額,主要原因為彼之僱傭被終止乃由其不當行為造成,及利都已支付予彼充足有餘之解僱補償。本公司亦已向高等法院對彼提出訴訟,包括彼違反對利都之授信責任及合約責任。本集團向彼提出損害賠償及╱或溢利款額,乃有待評估。 薈萃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中期報告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 18.資本承擔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資本承擔(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無)。 19.關連人士交易 本集團主要管理人員(包括執行董事)的薪酬如下: 薪資及薪金退休福利計劃 20.批准財務報表 財務報表已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經董事會批准及授權刊發。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財務表現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六 個 月(「本 期 間」),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虧損 約 為 港 幣2 , 0 9 6 , 0 0 0元(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六 個 月 : 港 幣2,883,000元),較二零二三年同期減少約27.30%。 本期間之毛利約為港幣4,642,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港幣4,812,000元)。 於 本 期 間,本 集 團 之 未 經 審 核 總 收 益 約 為 港 幣28,936,000元(截 至 二 零 二 三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六 個 月:港 幣24,160,000元),較 二 零 二 三 年 同 期 增 加 約19.77%。總收益增加及毛利減少之詳情論述如下: 生產及買賣高端泳裝及服裝產品(「泳裝及服裝分部」) 本期間泳裝及服裝分部產生之收益約為港幣10,085,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港幣10,534,000元)。本期間之毛利約為港幣3,761,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港幣4,008,000元)。本期間之毛利率為37.29%(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38.05%)。收益減少乃由於季節性波動影響所致,原因為本年度出貨主要發生於曆年第一季度。 電子商務及提供網上購物(「電子商務及網上購物相關分部」) 本期間產生之收益約為港幣18,419,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港幣13,218,000元)。本期間之毛利約為港幣449,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港幣396,000元)。本期間之毛利率為2.44%(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3.00%)。毛利減少乃由於美元走強導致銷售定價疲軟所致。 薈萃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中期報告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 借貸業務(「借貸分部」) 本期間借貸分部產生之收益約為港幣432,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港幣408,000元)。本期間之毛利約為港幣432,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港幣408,000元)。本期間之毛利率為100%(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100%)。 中期股息 董事會(「董事會」)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