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展控股:有关二零二五年中期业绩公告、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及二零二四年年报的澄清公告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本公告提述豐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的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二零二五年中期業績公告(「二零二五年中期業績公告」)、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的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二零二四年中期報告(「二零二四年中期報告」)及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的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二零二四年年 報(「二零二四年年報」)。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二零二五年中期業績公告、二零二四年中期報告及二零二四年年報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 有關二零二五年中期業績公告及二零二四年中期報告的澄清:本公司謹此宣佈有關二零二五年中期業績公告及二零二四年中期報告第11頁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的下列澄清。由於無意的疏忽,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融資活動項下「合營企業墊款」及「向合營企業還款」應按以下重列,並已在修訂處加上下劃線以便參考。該重列經計及抵銷有關分包服務的非現金交易後作出。
-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 (誠如二零二四年中期報告所披露)經非現金交易 調整
-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四年(經重列)
- 合營企業墊款:134,042(97,907)36,135千港元
- 向合營企業還款:(109,879)97,907(11,972)千港元
- 有關二零二四年年報的澄清:本公司謹此宣佈有關二零二四年年報第69頁綜合現金流量表的下列澄清。由於無意的疏忽,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融資活動項下「合營企業墊款」及「向合營企業還款」應按以下重列,並已在修訂處加上下劃線以便參考。該重列因 (i)抵銷有關分包服務的非現金交易作出。
-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誠如二零二四年年報所披露)經非現金交易 調整
-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經重列)
- 合營企業墊款:510,252(406,995)103,257千港元
- 向合營企業還款:(500,434)406,995(93,439)千港元
- 除上文澄清者外,二零二五年中期業績公告、二零二四年中期報告及二零二四年年報所載所有其他資料均維持不變。上述澄清均不會對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及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融資活動所得現金總淨額產生影響。
- 本公告乃就二零二五年中期業績公告、二零二四年中期報告及二零二四年年報作出補充,應與其中文版一併閱讀。
- 承董事會命豐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兼行政總裁吳建韶香港,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二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吳建韶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獨立非執行董事蕭偉霖先生、伍頌慈女士及黃鎮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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