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现行的基于现金的预算和会计体系在许多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公共财政信息,但存在诸多与基金财政透明度准则(FTC)良好实践不符的弱点。该体系导致巴拿马的财政透明度评级低于区域同类国家,尤其在财政风险领域。
核心数据:
- 公共部门净产值占GDP的68%。
- 中央政府债务约占GDP的71.7%(报告数为60.1%),差异主要源于应付账款和特别提款权(SDR)。
- 中央政府资产总额占GDP的116%,包括约11%GDP的铜储备(净值为GDP的44%)。
- 非金融公共部门支出约占GDP的27.2%(报告数为23.7%)。
- 确定收益养老金计划的未来赤字现值约为GDP的120%。
主要问题:
- 财政报告缺陷:报告的债务不包括逾期债务、SDRs和统包合同债务;财政报告未合并一般政府或整个公共部门;部分信托未纳入报告。
- 财政战略不足:社会财政责任法(SFRL)未有效指导财政政策,赤字目标频繁修改且达成方式未根本改善财政。
- 预算规划薄弱:初始预算并非完全可信的政策意图体现,拨款更改频繁(几乎每周变动),无额外预算,资本支出与运营支出未区分,应急储备不足。
- 缺乏长期预测:预算年度预测基础仅限内部使用,自2019年未公布中期财政预测,未讨论财政风险。
研究结论与建议:
- 巴拿马的财政透明度低于区域水平,需改进以反映全球最佳实践和自身情况。
- 优先建议:
- 发布包含预测、分析及中长期优先事项的年度财政战略报告。
- 立法要求设立中长期预算框架,并准备补充预算。
- 加强资本项目执行与规划的联系。
- 建立财政风险管理实践。
- 开始发布内部及已停用财务报告,扩大范围以包括信托。
- 对中央政府综合报表进行外部审计并发布结果。
- 发布符合GFSM 2014的财政统计数据。
- 在财政战略报告中包含财政风险章节(宏观经济及具体风险)。
- 将中期财政预测延长至20年,并发布长期赤字和债务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