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诚通证券]:电气设备行业: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交易,促进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 发现报告

电气设备行业: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交易,促进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电气设备 2025-02-10 王子璕,范云浩 诚通证券 Ma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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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点评 推荐(维持评级) 事件: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2、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3、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 王子璕(分析师)wangzixun@cctgsc.com.cn证书编号:S0280524110001 范云浩(分析师)fanyunhao@cctgsc.com.cn证书编号:S0280524010001 风光发电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通知》明确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下同)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通知》要求完善现货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具体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并适时调整,同时健全中长期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 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确保市场合理稳定预期 《通知》提出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的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差价补偿,高于机制电价时扣除差价。通过“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让企业能够有合理稳定的预期,从而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机制电价、电量规模、执行期限等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等明确,结算费用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用。 相关报告 《储能海风景气上行,电网设备稳定增长》2024-12-31 明确新老项目划分标准,保持存量项目平稳运营 《通知》规定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 1、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通过开展差价结算,实现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电量规模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政策,机制电价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2、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国家明确的各地新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机制电价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国内风光装机短期或将迎来抢装需求,电价机制理顺有助于长期稳定发展我们认为,新能源电量入市交易为大势所趋,将为行业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近年来,国内风电、光伏行业取得跨越式发展,由于风力和光伏发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间歇性的特点,电网在消纳能力和稳定性方面面临着更为严峻的考验。新能源入市交易后,将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成本,各类电源在电力系统中的价值将得到更充分体现,更好引导新能源与调节电源、电网协调发展,助力构建更加高效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从而为新能源行业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风险提示:风电光伏装机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国际贸易摩擦等。 特别声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规定,诚通证券评定此研报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适用的投资者类别仅限定为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能力为C3、C4、C5的普通投资者。若您为非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能力低于C3的普通投资者,请勿阅读、收藏、接收或使用本研报中的任何信息。 若因适当性不匹配,给您造成不便,烦请见谅!感谢您给予的理解与配合。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注册分析师,认真审慎、专业严谨、独立客观的出具本报告并对报告内容和观点负责。 分析师的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投资评级说明 诚通证券行业评级体系:推荐、中性、回避 推荐:未来6-12个月,预计该行业指数表现强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中性:未来6-12个月,预计该行业指数表现基本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持平。回避:未来6-12个月,预计该行业指数表现弱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市场基准指数为沪深300指数。 诚通证券公司评级体系:强烈推荐、推荐、中性、回避 强烈推荐:未来6-12个月,预计该公司股价相对同期市场基准指数涨幅在20%以上。该评级由分析师给出。推荐:未来6-12个月,预计该公司股价相对同期市场基准指数涨幅介于5%-20%。该评级由分析师给出。中性:未来6-12个月,预计该公司股价相对同期市场基准指数变动幅度介于-5%-5%。该评级由分析师给出。回避:未来6-12个月,预计该公司股价相对同期市场基准指数跌幅在5%以上。该评级由分析师给出。市场基准指数为沪深300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免责声明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由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证券)供其机构或个人客户(以下简称客户)使用,诚通证券无需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是发送给诚通证券客户的,属于机密材料,只有诚通证券客户才能参考或使用,如接收人并非诚通证券客户,请及时退回并删除。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供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诚通证券根据公开资料或信息客观、公正地撰写本报告,但不保证该公开资料或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客户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依据而取代个人的独立判断。诚通证券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以确保本报告涉及的内容适合于客户。诚通证券建议客户如有任何疑问应当咨询证券投资顾问并独自进行投资判断。本报告并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建议或担保任何内容适合客户,本报告不构成给予客户个人咨询建议。 本报告所载内容反映的是诚通证券在发表本报告当日的判断,诚通证券可能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内容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但诚通证券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及时更新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诚通证券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对于浏览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诚通证券网站以外的地址或超级链接,诚通证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客户需自行承担浏览这些网站的费用或风险。 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诚通证券。未经诚通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更改、复制、传播本报告中的任何材料,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诚通证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诚通证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联系我们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路27号楼12层邮编:100020公司网址:http://www.cctgs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