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Yresearch可变资本公司(“VCC”)项目背景
VCC是新加坡于2020年1月14日引入的可变资本公司法案下的企业结构,旨在为资产和财富管理公司提供灵活的基金管理框架。截至2022年底,近1000家VCC在新加坡注册成立或重新注册。新加坡凭借透明稳定的监管环境、便利的商业操作和熟练的劳动力,长期吸引基金和资产管理机构,VCC的推出进一步增强了新加坡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
什么是可变资本公司(“VCC”)?
VCC是一种新加坡法律实体,用于建立管理一个或多个集合投资计划(CIS)的企业结构,如伞形基金结构和联合家族办公室。其特点包括:
- 资本结构的灵活性:VCC的资本等于其净资产,允许直接用资本支付股息,股东可赎回股份无需股东批准。
- 保密性:VCC章程和股东名册不对外公开,仅向监管机构披露。
- “子基金制”的伞型结构:VCC作为单一法律实体,子基金拥有独立的资产和负债,隔离风险。
- 灵活结构:可定制为开放式或封闭式基金,支持传统或另类投资策略。
- 有限责任:股东责任限于未付股份金额。
- 独立法人主体:VCC可独立持有财产、起诉或应诉,子基金亦被视为独立法人实体。
VCC与其他企业结构的对比
VCC在资本分配灵活性、保密性、结构灵活性等方面优于有限合伙和私人有限公司。例如,VCC无需满足严格的资本维护要求,且股东赎回股份更便捷。
设立VCC的基本要求
- 在新加坡设有注册办公室,指定至少一名新加坡董事和公司秘书。
- 必须由持有MAS监管的CMS牌照的基金管理人管理。
- 资本赎回需与净资产成比例,至少有一名股东,股东权利在章程中明确。
税收激励计划
VCC可申请新加坡《所得税法》第13O条款税收豁免,对指定投资来源的收入免税,并利用新加坡与80多个国家的双重征税协定网络。但需注意子基金间交易可能涉及印花税和消费税。
常见结构
VCC通常采用主基金加子基金的伞型结构,由基金管理人管理,VCC董事会由基金管理公司代表和股东委任董事组成。子基金隔离于资产、负债和投资策略,可独立开户。
反洗钱与反恐融资(AML/CFT)政策
VCC框架有助于简化合规流程,通过简化的要求降低监管和行政负担。
海外基金转换为VCC
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的企业实体可将其CIS转移至新加坡注册为VCC,新加坡基金则需通过收购协议转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