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双碳”战略实践总结
一、山西省基本情况
山西省作为全国重要的煤炭供应基地,2021年煤炭产量达12.03亿吨,占全国总量的29%,并向14个省市外调煤炭7.60亿吨,外调量占比63.14%。同时,山西省也是非常规天然气供应基地,2021年非常规天然气保有储量占全国37%,产量为123.35亿立方米,占全国天然气产量的5.94%。此外,山西省还是电力供应基地和焦炭供应基地,2021年外送电量达1234.65亿千瓦时,占全省发电量的32.13%;焦炭产量9857.24万吨,占全国21.22%,外调量占比77.52%。从经济贡献来看,煤炭、天然气、焦化、电力四大行业贡献了57.67%的工业营业收入、78.55%的税收和54.23%的就业。
山西省碳排放总量逐年增加,2020年位居全国第5,占全国5.84%。单位GDP碳排放为3.04吨/万元,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居全国第4位。碳排放结构中,工业领域占比最大,其中电力行业占48%,钢铁和焦化行业分别占16.3%和4.4%,三者合计占比约80%。
二、山西省“双碳”战略
山西省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2030年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前提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达峰。核心工作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抓手,推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优化组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兴产业。主要目标包括: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50%;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18%,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超60%;2060年全面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能源体系,实现碳中和目标。
重点工作包括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传统能源大省向新型综合能源大省转型、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交通运输低碳水平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构建低碳技术创新体系等。
三、山西省“双碳”具体实践
可再生能源快速推进
山西省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2021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3805.1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2.71倍,年均增速24.41%,占全省发电总装机的比重达33.56%。具体措施包括:煤矿与新能源融合,建设采煤沉陷区大型光伏基地;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向火电企业倾斜风光新能源指标,激励火电行业实施灵活性改造;其他产业与新能源融合,推进光伏+农业/交通/建筑等分布式光伏;保障新能源消纳能力,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建设,如山西国网时代华电储能项目,总规模300MW/600MWH。
应对气候变化立法
山西省出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立法,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推动煤炭生产、加工、运输、利用和转化过程中的清洁高效利用。
近零碳排放试点——碳普惠
山西省拓展碳普惠应用范围和本地特色场景,设计碳普惠交易制度,推动可持续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