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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和美乡村农房改造提升设计指引

2024-12-3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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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和美乡村农房改造提升设计指引

前言F O R E W O R D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浙江样板的实施意见》和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的《全面推进浙派民居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全域塑造整体大美、浙江气质的城乡风貌为目标,持续推动“千万工程”再出发再深化再提升,落实好农房改造行动,更好地引导和规范全省农房建设,完善农房功能,提升居住品质,彰显地域特色,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浙江省和美乡村农房改造指引》编制工作。 结合《浙江省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三大行动指导意见》提出的自住房微改精提、古民居修缮保护、危旧房拆改整治、闲置房改造盘活“四房共改”任务,形成“4好”农房改造的总体思路。 “4好”:从农房改造的重点要素出发,引导村民、乡村工匠等在改造农房时,改善农房结构、功能、设备、风貌,着力改造建设一批农房结构“好安全”、农房功能“好舒适”、农房设备“好实用”、农房风貌“好气质”的浙江“4好”农房。 农房结构指引,对结构加固材料、加固方法、加固施工等进行指引,保障农房安全。 农房功能指引,对农房厅堂、餐厅、厨房、卫生间、卧室、户内楼梯过道、其他辅助空间等进行引导,完善农房功能。 农房设备指引,对农房节能和设备进行引导,推广适宜的建筑节能技术,对农房设备及管线布置进行引导,改善农房室内环境。 农房风貌指引,结合浙派民居风貌要素,对农房屋顶、墙面、门窗、材料装饰、附属设施、农房院门(院墙)、庭院景观等进行引导,彰显浙派民居特色。 在本技术指引的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手册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手册主要起草人:余建忠、刘昱如、沈昊君、张建波、孔斌、曹向、王治臣、宫亚楠、周洁鑫、金阳、李炯、胡奇锋、杜康平、朱振通、周娴枫、厉帅、许小良、徐雷、丁伟丰、怀敏烨、雷梦冰、方盛德、方雨航。 目录CONTENT 01总则02好安全——农房结构指引03好舒适——农房功能指引04好实用——农房设备指引05好气质——农房风貌指引………………04………………07………………30………………49………………71 01总则 1.1编制目的1.2适用范围1.3使用对象1.4规范性指引1.5本指引用词说明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落实好农房改造行动,更好地引导和规范全省农房建设,完善农房功能,提升居住品质,彰显地域特色,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形成面向多元受众、易懂可用的农房改造指引。 1.2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浙江省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农房改造,针对自住房微改精提、古民居修缮保护、危旧房拆改整治、闲置房改造盘活“四房共改”。 1.3使用对象 本指引主要供村民及从事村庄、农房建设的基层管理者、设计人员、乡村工匠等在农房改造活动中参考。 1.4规范性指引 农房改造在参照本指引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国家、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5本指引用词说明 1.要求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5.指引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指引内容 ——农房结构指引好安全 总体要求 农房改造加固施工 ——农房功能指引好舒适 ——农房设备指引好实用 总体要求 好安全 2农房结构指引 2.1总体要求2.2结构加固材料2.3基础加固2.4砌体结构加固2.5混凝土结构加固2.6木结构加固2.7农房改造加固施工2.8负面清单 好安全—— 农房结构指引 2.1总体要求 1.农房改造加固应遵循“程序合规、结构安全、因地制宜、简单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 2.对于既有农房,应按检测鉴定报告的结构安全性等级评定结论,以确定其是否具有加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于鉴定为Csu级或Dsu级的农房、及不适于继续承载的结构构件,应及时采取措施,按本指引所提供的方法、要点进行加固修缮。 3.对既有农房的改造加固设计和施工均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乡村建设工匠负责。 4.加固方案的选择应以鉴定报告结论为依据,综合考虑安全性、经济性、可操作性及当地施工技术水平,充分尊重户主意愿及其自身经济条件,尽量减少施工过程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 5.农房加固设计应明确加固后的使用功能和后续使用年限,在年限内未经设计许可或技术鉴定,不得改变加固后的使用功能。 6.农房加固设计要与施工方法紧密结合,应对既有建筑已产生的结构损伤和变形提出有效的防治处理措施。 7.农房改造加固后宜使原房屋结构平面布局均匀规则,新增竖向承重构件应上下连续并设置可靠的基础。 8.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在结构加固中均应注重可逆性和可识别性原则,前者不得改变原有结构体系,后者对价值较低的结构体系允许改动。一般传统民居在保留有价值的结构构件的情况下,允许采用新材料增改结构体系。 9.鉴于全省各地农房结构形式差异较大,场地情况复杂多变,各地在实施加固改造工程中若遇到超出本指引适用范围的情况,可组织专家根据本指引基本原则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技术措施。 好安全—— 农房结构指引 2.1总体要求 10.一般农房及传统民居加固改造设计及施工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国家规范中的规定:《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既有建筑维护和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结构加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33/T1136)《浙江省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导则》《浙江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 好安全—— 农房结构指引 2.2结构加固材料 基本要求01 (1)材料进场时,应对其规格、型号、外观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2)材料应按种类、规格、批次标识明确后分开储存与堆放,且存放条件不应影响材料性能。 (1)加固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比原结构构件提高一级,且不应低于C25;改造项目中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2)混凝土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中的相关规定。 好安全—— 农房结构指引 2.2结构加固材料 钢材及焊接材料03 (1)钢筋宜优先选用HRB400级的钢筋,钢材应采用Q235级或Q355级钢材;不得使用无出厂合格证、无中文标志或未经进场检验的钢筋及钢材。(2)结构加固用的植筋宜采用带肋钢筋或全螺纹螺杆,不应采用光圆钢筋;锚栓宜采用有锁键效应的后扩底机械锚栓,或栓体有倒锥或全螺纹的胶粘型锚栓。(3)加固用型钢、钢板外表面应进行防锈蚀处理,表面防锈蚀涂层应对钢板及胶粘剂无害。(4)焊条型号应与被焊接钢材中较低强度的材质相适应。E43型用于HPB300级钢筋及Q235B钢材焊接;E55型用于HRB400钢筋及Q355B钢材焊接。 砌体04 (1)加固用的砌块,宜采用与原构件同品种或力学性质相接近的砌块;砌块质量不应低于一等品,其强度等级应按原结构砌块等级确定,且不低于MU10。 (2)加固用的砌筑砂浆不应采用收缩性大的砂浆,加固用砂浆强度等级应比原砌体使用的砂浆强度等级提高一级,且不低于M10。 (3)外加面层用的水泥砂浆,其强度等级不低于M15。 木材05 (1)加固用木材力学性能应符合《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的规定。 (2)对普通木结构构件受拉或拉弯构件应选用Ⅰa级,受弯或压弯构件应选用Ⅱa级及以上木材,受压及次要受弯构件可采用Ⅲa级。(3)加固用木材应干燥、节疤少、无腐朽,且应经过防白蚁、防腐、防火处理。不应采用有较大变形、开裂、腐蚀、虫蛀或榫孔较多的旧构件。 好安全—— 农房结构指引 2.2结构加固材料 结构胶粘剂及碳纤维材料06 (1)结构加固所用胶粘剂,均应满足A级胶的要求,其性能应符合《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50728中的相关要求。 (2)承重结构用的胶粘剂,必须进行粘结抗剪强度检验。检验时,其粘结抗剪强度标准值,应根据置信水平c=0.9、保证率为95%的要求确定。 (3)承重结构加固工程中严禁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和醇酸树脂作为胶粘剂。 (4)加固用碳纤维材料宜采用高强度Ⅰ级单向织物。 高韧性混凝土07 (1)用于砌体结构加固的高韧性混凝土一般不宜低于II类; (2)高 韧 性 混 凝 土 材 料 性 能 应 满 足《高 韧 性 混 凝 土 加 固 砌 体 结 构 技 术 规 程》T/CECS997中的相关要求。 好安全—— 农房结构指引 2.2结构加固材料 水泥基灌浆材料和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08 (1)水泥基灌浆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应满足《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中的相关要求。 (2)对采用增加截面法等方式加固结构构件时,应根据灌浆层的厚度及构件的抗裂要求等因素选择水泥基灌浆材料;一般宜选用IV类水泥基灌浆材料。 (1)承重结构用的聚合物砂浆分为I级和II级; (2)梁和柱的加固,均应采用I级聚合物砂浆; (3)板和墙的加固,宜采用I级聚合物砂浆,当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25时,可采用I级或II级聚合物砂浆; (4)其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 50728中的相关要求。 好安全—— 农房结构指引 2.3基础加固 基本要求01 (1)基础加固设计应进行地基及基础承载力和地基变形的计算复核。 (2)地基基础加固后,改造加固建筑的基础沉降量、相邻基础的沉降差、局部倾斜和整体倾斜等基础变形值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规定。 (3)基础加固施工不应对相邻既有建筑的基础产生不利影响;对液化地基、软土地基或明显不均匀地基上的建筑基础加固,应采取相应的针对性处理措施。 (4)基础加固施工过程中及加固完成后建筑使用期间,均应进行沉降观测,直至基础沉降达到稳定为止。 常用基础加固方法02 好安全——农房结构指引 2.3基础加固 地基补强注浆加固法03 将配置好的化学浆液或水泥浆液,通过导管注入土体间隙中,与土体结合,发生物化反应,从而提高土体强度。 主要特点:加固浆体材料通常为水泥浆,施工方便,能提高地基土承载力和变形模量,减少地基变形和不均匀沉降。 扩大基础加固法04 通过植筋、后浇混凝土的方法加大基础底面面积。 主要特点:施工较为方便、造价经济、可以加强基础刚度与整体性、同时减小基底压力、减少不均匀沉降。 好安全—— 农房结构指引 2.3基础加固 锚杆静压桩加固法05 用千斤顶将预制桩段从基础中预留或开凿的压桩孔内逐段压入土体中,然后将桩与基础连接在一起,从而达到提高基础承载力和控制沉降的目的。 主要特点:基础传荷和受力性能明确,对基础承载力提高作用明显,对环境影响小。 用机械或人工方法在地基中成孔,然后灌入生石灰或按一定比例加入粉煤灰、炉渣、火山灰等掺合料及少量外加剂的生石灰混合料,并进行振密或夯实而形成的石灰桩桩体,该桩体与经过改良后的桩周土共同承担上部建筑物载荷。 主要特点:对地基承载力提高作用较为明显,造价经济。 好安全—— 农房结构指引 2.4砌体结构加固 基本要求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