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与发现
- “十三五”减排措施目标基本完成:中国港口在“十三五”期间通过岸电建设、港口机械和车辆排放标准升级、集疏运结构优化等措施,基本完成了既定减排目标。例如,岸电覆盖率和港作船舶岸电使用率均达到预期,港口机械和车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排放标准占比达50.3%,集疏港运输中铁路和水路占比超过60%。
- 岸电使用率偏低:尽管岸电建设进展良好,但货运船舶岸电使用率仅为17.0%,远低于交通部提出的“推动岸电常态化”目标。主要原因包括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率不足、操作难度大、船东对可靠性担忧等。
- 港内柴油机管控重“减污”而轻“降碳”:港口机械和港内运输车辆的能源替代比例偏低,平均值仅为16.3%,且以LNG为主,对温室气体减排贡献较小。港口在柴油机管控措施上更侧重于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缺乏对温室气体减排的系统考量。
- 港口科学治理能力薄弱:仅有上海港、深圳港、天津港编制了港口专项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且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情况不明。缺乏排放清单支撑,难以实现精准施策,也容易导致减污降碳措施顾此失彼。
- 信息公开水平尚待提升:港口减排信息公开不足,信息统计口径不统一,缺乏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公开回复率高于交通主管部门,且目标指标明确的政策措施信息公开情况较好。
关键数据
- 岸电建设覆盖率:11个沿海港口专业化泊位岸电覆盖率范围为36.5%~100%,平均为71.5%;4个内河港口均达到100%。
- 岸电使用率:货运船舶岸电使用率平均值约为17.0%,内河港高于沿海港。
- 港口机械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排放标准占比平均值为50.3%。
- 港内运输车辆能源替代:能源替代比例平均值约为30%,以LNG为主。
- 集疏港运输结构:环渤海港口铁路集疏运比例较高,内河港水路集疏运比例优势明显,但沿海港口铁水联运比例偏低。
- 空气质量监测:12个港口已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站,但8家未公开监测数据。
研究结论与建议
- 开展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港口和船舶协同减排:建议多部门评估前期政策,明确岸电覆盖率、岸电使用率等目标,优化港口内柴油机减排路径,完善监管和保障措施。
- “奖惩结合”,推动岸电使用常态化:出台岸电使用激励措施,加强刚性约束考核,将岸电使用率纳入评优指标,加强监督执法。
- 加强柴油机排放管控,优先推动新能源替代:逐步淘汰国一及以前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考虑电能、氢能等新能源替代,划定低排放区,加强监管。
- 加强科学治理基础,优化协同路径:编制港口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科学评估不同能源和措施的减排效果。
- 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开展协同减排规划编制:港口企业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专项发展规划,设定目标指标,加强监督考核。
- 完善信息公开,推动公众参与和多方治理:规范信息统计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加强信息公开,提升社会责任报告质量,探索公众参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