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
一、总体要求
- 指导思想: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和资源化水平。
- 基本原则:科学规划、分期实施;创新驱动、多元协同;强化监管、公众参与。
- 建设思路:近期重点布局,远期进一步完善。
- 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46%,设市城市占比50%以上;到2030年底,全省占比60%以上,设市城市占比70%以上。
二、主要任务
- 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
- 规划近期(2020年底):拟建14座焚烧发电厂,新增处理能力9250吨/日,装机规模18.45万千瓦。
- 规划远期(2030年底):拟建32座焚烧发电厂,新增处理能力15450吨/日,装机规模30.15万千瓦。
- 依法做好项目选址
- 纳入近期实施的项目应在2019年底前完成选址,远期项目应在2022年前完成。
- 选址应符合综合空间管控要求,避开生态红线,设置防护距离。
- 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 定期评估考核和调整
- 每年一季度前评估考核实施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调整。
三、投资估算
- 2019-2030年期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25.24亿元,其中规划近期(2020年底)约47.84亿元,远期(2030年底)约77.40亿元。
四、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
- 加大政策支持
- 发展改革、住建、能源等部门提供政策支持,争取补贴资金。
- 强化监督管理
- 加强宣传教育
-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提高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的认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