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轨道交通绿色低碳技术规程 - 发现报告

轨道交通绿色低碳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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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绿色低碳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een and low-carbon urban rail transit XXX出版社 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1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1]20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线路规划、土建工程、设备系统、施工管理、运行管理。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区分会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铁建(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次目 总则,2语3基本规定4线路规划一般规定4.2规划与布局,场地与环境.4. 4线路工程5土建工程5. 1般规定5. 2车站建筑..65. 3车辆基地.6设备系统6. 1般规定6. 2供配电与照明系统6. 3通风与空调系统6. 4给排水系统106. 5电梯、自动扶梯106.6综合监控系统7施工管理127. 1般规定.127. 2资源节约..127.3环境保护8运行管理148. 1般规定,148. 2运营管理.148.3系统维护本标准用词说明,16引用标准名录17附:条文说明 Contents General Provisions2Terms.3Basic Requirements4Route Planning .General Requirements4. 2Planning and Layout..4.3Site and Environment4. 4Route Enginccring5Civil Engineering5. 1 General Requirements,5. 2Station Building.65. 3Vchicle Base.6Equipment System..6. 1General Requirements,6. 2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and Lighting System96. 3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6, 4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System..106. 5Elevators and Escalators106. 6Integrated Monitoring Systen7 Construction Managemen127. 1General Requirements .127. 2Resources Saving127. 3Environmental Protection.8Operation Management.148. 1 General Requirements.148. 2Operations and Maintenance Management .148. 3System Maintenancc1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6List of Quoted Standards17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19 1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绿色低碳技术要求,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能源利用率,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绿色低碳设计、施工及运营。1.0.3绿色低碳城市轨道交通的设计、施工及运营应满足安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要求,并应做到以人为本、技术成熟、经济适用。1.0.4城市轨道交通的绿色低碳技术要求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市轨道交通urbanrailtransit 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2.0.2绿色低碳城市轨道交通greenandlow-carbonurbanrailtransit 指包括车站建筑、车辆基地、线路在内的各组成部分,在城市轨道交通全生命周期内均满足安全耐久、服务便捷、健康舒适、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等绿色化、低碳化要求。 2.0.3车站建筑station 供列车停靠、乘客购票、候车和乘降并设有相应设施的场所,包括地下车站、地面车站、高架车站。 2.0.4车辆基地vehiclebase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车辆停修和后勤保障基地,包括车辆段、综合维修中心,物资总库、培训中心等部分,以及相关的生活设施。 2.0.5运营管理operation management 运营单位实施的行车组织、客运组织与服务、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车站与车辆基地管理、土建设施运行与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 3基本规定 3.0.1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明确城市轨道交通的功能定位、与其他交通方式的关系、发展模式和不同规划期的发展目标,并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相协调。 3.0.2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应以乘客需求为目标,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规划、预测客流量和乘客出行需求,微到资源共享和方便乘客使用。 3.0.3绿色低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贯穿于其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各个阶段,综合考患城市轨道交通全生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采用有利于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低碳技术,并应确保正常使用时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的要求 3.0.4绿色低碳城市轨道交通应贯彻节约资源和集约化建设的原则,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响应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3.0.5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应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降低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4线路规划 4.1一般规定 4.1.1线路走向和联络线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重点、综合交通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规划、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等要求。 4.1.2线路和车站建筑选址应满足以下要求: 1保护文物和重要建、构筑物及地下资源,满足生态保护的要求; 2符合安全施工原则,规避不良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段,并减少房屋和管线拆迁。 4.1.3地下线路纵坡宜按“高站位、低区间”的原则设计,区间坡度应充分考虑列车运行节能,出站端宜结合线路条件及系统选型设置节能坡 4.2规划与布局 4.2.1线路规划应依据功能定位及客流预测进行,应以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为基础,结合各条线路的建设时序和沿线城市发展状况,预测初期、近期和远期的客流数据,进行相应的初期、近期和远期线路整体规划。4.2.2应结合沿线规划、现状条件,在满足工程实施条件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区间占地,为后续工程预留实施条件。4.2.3线路敷设方式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地理环境条件,因地制宜选定,4.2.4线路起、终点及涉及的各车站位置规划宜与城市用地规划相结合,并预留公交等城市交通接驳配套条件。4.2.5以线路的换乘节点、城市交通枢纽点为基本站点,结合城市道路布局和客流集散点分布确定车站位置,要求换乘便捷,单次换乘时间宜小于5分钟, 4.3场地与环境 4.3.1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城市轨道交通同步设计、同期施工、司时投入使用。 4.3.2线路地上线应采取针对振动、噪声、景观、隐私、日照的治理措施,并应满足城市环境相关的规定;地下线应减少振动对局围敏感点的影响。4.3.3地上车站建筑应采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不宜采用中央空调。 4.3.5地下车站和隧道应设置防烟、排烟与事故通风系统。4.3.6城市轨道交通的内部空气环境应优先采用通风(含活塞通风)方式进行控制。4.3.7位于严寒地区的地下车站出入口,在通道口应设置热风幕。 4.4线路工程 4.4.1城市轨道交迪线路应以快速、安全、独立运行为原则,4.4.2城市轨道交通每条线路长度不宜大于35km,每个交路运行时间不宜大于1h。当分期建设时,初期建设线路长度不宜小于15km。4.4.3车站应布设在主要客流集散点和各种交通枢纽点上,其位置应有利乘客集散,并应与其他交通换乘方便。4.4.4车站间距在城市中心区和居民润密地区应为1km,在城市外围区应为2km.4.4.5城市中心区数设线路宜采用地下线:中心城区以外地段,宜采用高架线:有条件地段也可采用地面线。4.4.6地下线路埋设深度,应结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以及隧道形式和施工方法确定;隧道顶部覆土厚度应满足地面绿化、地下管线布设和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海绵城市设计等要求。4.4.7高架线路应注重结构造型和控制规模、体量,并应注意高度、跨度、宽度的比例协调,其结构外缘与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4.4.8地面线应按全封闭设计,应具备防滤、防洪能力,并应采取防侵入和防愉盗设施。 5土建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设计应结合所在地实际情况,依据勘察成果、结构特点及使用要求,应综合考虑施工条件、场地环境和工程造价等因素,选用资源消耗少及环境影响小的结构体系。5.1.2车站设计应满足系统功能要求,合理布置设备与管理用房,并宜采用标准化、模块化、集约化设计。5.1.3土建工程施工方案应根据沿线的土地利用规划、自然条件、环境保护、建设工期、资金投入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功能定位等因素综合确定。5.1.4车站建筑应满足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并在全生命周期成本合理的前提下进行设计,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5.2车站建筑 5.2.1车站建筑规划布置应根据线路特征、运营要求、地上和地下周边环境及车站与区间采用的施工方法等条件确定。5.2.2车站建筑设计应简洁,装修适度,车站内应设置导向、事故疏散、服务乘客等标志,5.2.3地面、高架车站建筑设计应因地制宜,并减小体量。5.2.4车站建筑及车站的装修应采用防火、防潮、防腐、耐久、易清洁的材料,司时兼顾吸声要求,并应便于施工与维修。地面材料应满定防滑、射磨的要求5.2.5应采用节能型灯具,并采用有罩明露式。开式风雨棚的地面、高架车站建筑的灯具应防风、防水、防尘。5.2.6车站建筑出入口的布置应有利于吸引和蔬散客流,位置应与主客流方向相一致,且与过街天桥、过街地道、地下街、邻近公共建筑物相结合或连通,宜统一规划,可同步或分期实施。5.2.7地下出入口通道应力求短且直,通道的弯折不应超过三处,弯折角度不宜小于90°,通道长度不超过100m。一基基一8 检票通道,通道净宽不小于900mm。5.2.9车站建筑出入口附近,宜设置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停放场地。5.2.10地上车站建筑的设备与管理用房,其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 5.3车辆基地 5.3.1车辆基地的规划及设计,应按照初期、近期、远期进行,分期实施。急措施、便于城市各种管线、综合管廊的引入和与城市道路的连接。5.3.3车辆基地的选址宜避开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不良的地段,并应远离其他重大危险源,确有困难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选址尚应避开电磁辐射危害较大及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地段;选址商应同时兼顾城市各类保护区的建设控制要求,5.3.4车辆基地的总平面布置、房屋建筑和材料、设备的选用等应满足消防要求。5.3.5车辆基地的设计,应在安全耐久、功能可靠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