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要点提示
1.1 本月政策提要
- 中央政策提要
- 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柜台发行工作的通知,优先考虑安排5年期以下(含5年期)债券。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新增鼓励类产业包括新能源汽车制造、5G和6G技术开发及商业化应用等。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要求进一步优化投资主体服务,推广浙江、北京、青海、四川、重庆、河北等6省市在线平台创新应用典型经验。
- 住建部办公厅同意陕西省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明确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重点在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新增了部分条目。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明确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节地评价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用地功能分区和规模。
- 财政部强调对于由企业举债并负责偿还的收费公路,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形成的,政府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记账主体。
- 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提升城市群、都市圈交通承载能力,推动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要求严格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设施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
-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提出要因地制宜强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资源循环利用、能源梯级利用、污染物集中处理处置,争做绿色发展引领者。
- 生态环境部要求抓紧制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和推动地方、重点行业和领域制定实施达峰方案,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原则同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6家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
- 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要求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收到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执法监测超标报告、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和企业弄虚作假篡改排放数据的处罚结果抄送项目接入的电网企业。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6部门要求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定价机制。
- 住建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项目和资金保障力度,优化消除隐患工程施工审批流程。
-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等部门要求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用好用足各类重建政策和资金,支持受自然灾害影响的重点地区。
以上是本月主要政策和活动的概要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