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至7月期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委托理财金额20,000.00万元。公司通过董事会审议,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均为信誉良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具体理财产品包括:
- 重庆信托·鑫虹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0万元,期限4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6.20%,最终资金使用方为上海茂舒建材有限公司。
- 重庆信托·聚鑫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00.00万元,期限10.5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7.30%,最终资金使用方为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标的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收益权。
- 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7,000.00万元,期限18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11.00%,最终资金使用方为天津致融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分别为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关联公司原有融资以及投资股票收益权。受托方重庆国际信托和国民信托均为全国性持牌信托金融机构,经营状况良好,历史兑付率100%。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方面,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3.12%,本次累计委托理财产品本金金额占货币资金24.26%,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主营业务开展。会计处理上,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方面,公司强调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以控制投资风险。
决策程序方面,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设定最高额度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理财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如下:实际投入金额70,500.00万元,实际收回本金36,000.00万元,实际收益3,245.46万元,尚未收回本金34,500.00万元。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36,000.00万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的22.07%,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占最近一年净利润的100.00%。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34,5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25,5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