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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B封面文章 绿色目录:谁在设计金融市场的“指绿针”? 百家灼见 | 从绿色到转型:转型金融标准制定的框架、要点与建议|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东盟可持续金融的通用语言 前沿实践 | 资管行业助推可持续金融标准体系完善:任重而道远 研究分享 0092 0 2 4 年 1 1 月 | 国内17项地方性转型金融目录的比较与前瞻| 多边机构混合融资的实务应用和借鉴思考| 福建省绿色金融发展实践研究 季报编委会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险峰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副会长中诚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碳科技(湖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徐晋涛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环境与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殷红中国工商银行授信审批部资深专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黄小薏富达国际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富达基金董事长黄世忠厦门市政协副主席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梅德文北京绿色交易所副董事长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北京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服务中心主任 主编: 马骏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兼职教授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联席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黄卓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副院长BiMBA商学院院长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副院长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联席主任 执行主编: 何晓贝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副主任 本期副主编:张静依执行编辑:邵丹青吴明华助理编辑:赵 越文字编辑:张 欣 亲爱的读者: 您好! 在绿色(可持续)金融领域,“绿色金融分类目录”“绿色标准”“GreenFinance Taxonomy”等术语耳熟能详。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少国家都将绿色金融分类目录视作绿色金融体系的一项核心支柱,欧盟也通过立法确立了“EU Sustainable Finance Taxonomy”的地位,引导全球可持续金融市场抵制“洗绿”现象。 近二十年来,全球绿色分类目录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如今无论是市场制定的目录,还是政府制定的目录,在金融市场的应用都日益广泛。但这些绿色目录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投资者和企业的行为,从而产生实质性的减排效益,成为各界都在关注和讨论的焦点。 本期“封面文章”为您解读:到底什么是绿色金融分类目录?全球视角下绿色金融分类目录经历了怎样的发展过程?为何会有市场制定目录还是政府制定目录、到底要不要制定转型金融目录的争议?绿色金融分类目录是否能提高减排成效?绿色金融分类目录又会走向何处? 本期“百家灼见”栏目包含两篇文章:第一篇文章重点探讨转型金融标准制定的框架、要点和建议,并从国际领先绿色金融分类目录制定机构的角度谈谈解决思路;第二篇文章为大家详细介绍东盟如何制定区域层面的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 本期首次设立“前沿实践”栏目,旨在分享国内外机构在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前沿实践与实务思考。专栏首期文章将介绍资管行业在助推可持续金融标准体系建设中的角色和作用。 本期“研究分享”栏目推荐三篇文章:第一篇文章比较分析了国内17项地方性转型金融目录;第二篇文章阐述了多边机构混合融资的实务应用,并针对中国出海企业提出相关建议;第三篇文章聚焦福建省绿色金融发展实践,总结现状、指出现存不足并给出建议。 最后,在“央行与监管机构政策追踪”栏目,我们为您总结了2024年8月至10月央行和监管机构在气候与可持续金融政策方面的最新进展。 期望本期季报能够一如既往地为您带来理论思考和实践启发! 《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季报)编辑部2024年11月 征稿启事 尊敬的读者: 您好! 诚挚地邀请您向本刊投稿,分享您的观点、经验和案例,与我们一起探索如何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可持续金融的发展和创新。 请将您的稿件发送至邮箱:mgf@nsd.pku.edu.cn,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投稿”。我们将安排专人负责稿件的收集和反馈。请勿一稿多投。 稿件要求: 1.主题聚焦于气候政策、可持续金融、绿色金融、碳市场等相关领域;2.形式以观点文章、研究文章、案例分析等为主;3.字数在4000-6000之间;4.请注明您的姓名、单位、职务及邮箱。 期待您的投稿,并期待与您的交流和合作! 《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季报)编辑部 目 录 G-LAB封面文章/ 2 |绿色目录:谁在设计金融市场的“指绿针”? / 2 百家灼见/ 10 |从绿色到转型:转型金融标准制定的框架、要点与建议谢文泓徐小云 / 10|ASEAN Taxonomy for Sustainable Finance: ASEAN’s CommonLanguage for Sustainable FinanceNajwa Abu Bakar / 16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东盟可持续金融的通用语言Najwa Abu Bakar / 24 前沿实践/ 31 |资管行业助推可持续金融标准体系完善:任重而道远黄小薏 / 31 研究分享/ 37 |国内17项地方性转型金融目录的比较与前瞻刘晶宁 / 37|多边机构混合融资的实务应用与借鉴思考佟刚 / 43|福建省绿色金融发展实践研究薛小飞 / 53 央行与监管机构政策追踪(2024年8月-10月)/ 58 版权/ 62 绿色目录:谁在设计金融市场的“指绿针”? 封 面文 章 场上的“洗绿”行为,更重要的是确实能改变企业行为、提升绿色投资,产生实质性的减排效益。在实际操作中,绿色目录的制定和执行面临着多种因素的权衡,这些因素对于绿色目录在金融市场的接受度及其对企业行为的影响至关重要。此外,绿色目录能否有效地引导全球金融资金流入那些急需气候资金的发展中国家,也受到各国间协调程度的影响。 在全球环境和气候挑战日益严峻的背景下,绿色(可持续)金融市场正经历着快速的发展。2016 年至 2021 年间,全球可持续债券的发行规模增长了近 9 倍。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之一是绿色金融分类目录(本文简称为“绿色目录”)。绿色目录能够在解决“全球绿色投资不足”这一应对气候变化核心挑战中扮演关键角色。它可以通过“定义”绿色资产——为金融市场中的绿色资产贴上“标签”,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引导资本流向绿色投资领域。 全球绿色金融分类目录概览 从 2000 年初国际金融市场开始自发制定绿色目录,到如今有近 50 个国家已经采用了官方绿色目录,绿色目录已成为全球气候政策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国和欧盟起步较早,并在全球范围内发挥了示范效应。亚洲、拉丁美洲和非洲的不少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国内外的绿色投资,也已经或正在积极制定本国的绿色目录。同时,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也在谨慎推进本国的绿色目录制定工作。 绿色金融分类目录是一套定义与评估金融资产对环境可持续性贡献的项目清单和技术标准。在中国,它被称为“绿色金融标准”或“绿色目录”,而 在 国 际 上 则 通 常 被 称 为“Green FinanceTaxonomy”①。 从实体经济视角来看,绿色目录为区分“绿色”与“非绿”经济活动提供了明确标准,为环境和气候政策提供了执行基础。在金融市场,绿色目录为偏好绿色资产的投资者(“绿色投资者”)提供了决策参考,同时为监管机构提供了可持续信息披露的依据。以欧盟为例,大型和上市公司必须根据可持续信息披露规定要求,在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披露其经济活动与欧盟绿色目录的一致性,包括计算并公布基于绿色目录的绿色 KPI(如绿色收入、绿色资本支出、绿色运营支出占比等)。 随着绿色目录在金融市场的广泛应用,关于绿色目录以及相关的金融监管政策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投资者和企业的行为,从而产生实际的减排效应,各界展开了深入的讨论。近期的一些理论研究指出,在气候政策力度不足(政府失灵)和金融市场存在缺陷的情况下,政府制定的绿色金融目录可以作为气候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助于防范金融市 绿色金融分类目录相关概念辨析与样式示例 在国际语境中,除了绿色金融分类目录外,我们还经常遇到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SustainableFinance Taxonomy)。与绿色金融相比,可持续金融具有更广泛的含义,它涵盖了金融对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支持,不仅包括环境和气候目标,也包括社会领域的目标,如性别平等。目前,由于各国的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主要聚焦于环境和气候目标,因此,现阶段在实质内容上,“绿色金融分类目录”和“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并无太大差异。 绿色目录一般包含绿色项目的行业门类、项目名称、具体说明和技术标准等信息。例如,《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将产业门类作为一级目录,每一产业门类又细分成三级分类,第四级为活动项目名称,并附上项目说明与条件。下表为中国绿色目录的一个具体示例。除了项目清单外,许多国家的绿色目录也配套说明文件解释分类系统的框架、使用流程、应用场景等信息。 全球的绿色目录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类是由市场参与者制定的绿色目录,这些机构包括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和服务于金融市场的非营利组织等。其中,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的《气候债券目录》最具代表性。另一类是由政府制定的官方绿色目录。中国和欧盟在这一领域尤为突出。中国是全球首个推出官方绿色目录的国家,而欧盟绿色目录的特点是制定了详尽的技术标准。 哥斯达黎加,以及非洲的南非等国家。同时,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等近 20 个国家正在制定或正在讨论制定绿色目录。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在联邦层面并没有制定绿色目录的计划,尤其是保守党明确反对政府在这方面的政策尝试②。 总体而言,发展中国家对于采纳绿色目录更为积极,这一现象可部分归因于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国际绿色资本而展现出的强烈动力。相比之下,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在制定绿色目录时更加注重科学性、国际兼容性和实用性,导致其进展相对缓慢。此外,已被采纳的官方绿色目录效力并不相同,有些是强制性的,有些则是自愿性的,因此对于各国的影响力也存在差异。 截 至 2024 年 10 月, 全 球 已 有 超 过 20 个 经济体(近 50 个国家)采纳了官方绿色目录。除了中国和欧盟外,还包括亚洲的新加坡、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蒙古、哈萨克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格鲁吉亚,拉丁美洲的哥伦比亚、墨西哥、 家国际机构投资者的支持下,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发布了气候债券标准(CBS)和认证计划,其中包含了多个行业的绿色项目和技术标准,这也被认为是全球第一个面向市场的绿色债券目录。2014 年,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正式发布了第一版《绿色债券原则》(GBPs)③,该原则仅粗略罗列了几种绿色债券可支持项目的大类,仍需金融机构参考其他绿色目录,自行或者寻求外部机构识别并认证绿色项目。自 GBP 发布后,许多金融机构开始参考 GBP 的流程发行绿色债券,绿色债券市场快速发展,一些金融机构自愿聘请外部机构筛选项目,给出第二方意见,或聘请第三方进行绿色认证。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也基于GBP 框架完善了气候债券标准,制定了更为详细的“ 气 候 债 券 分 类 目 录(CBI Taxonomy)”,成为一个债券市场上应用比较广泛的绿色目录。 绿色金融分类目录的发展历程:市场自发到官方制定 市场自发制定目录:满足绿色金融市场需求 早在 2006-2007 年,金融机构就已经认识到,要开发绿色金融产品,首先需要对“绿色”进行定义,即需要一种方法来识别绿色活动。开发性金融机构率先在债券领域开始实践。2007 年,欧洲投资银行(EIB)发行了世界上第一只自我贴标的“气候意识债券”,规定将募集资金投资于 EIB 的可再生能源和能效提升贷款项目,并针对指定项目提出了必须达到能效提升 20% 的阈值要求。2008 年,世界银行发行了第一只自我贴标的“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减缓气候变化的项目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项目。随后,EIB 和世界银行不断完善项目筛选要求,形成各自的绿色项目判断标准。这类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