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旨在推动我国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核心目标包括提升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比,完善数字贸易基础设施,规范对外开放制度。
投资要点:
- 顶层设计文件出台:《意见》提出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服务贸易总额比重提高到45%以上;到2035年,比重提高到50%以上。目标在于持续提升数字化交付规模,完善基础设施,规范对外开放制度。
- 分领域支持:
- 数字产品贸易:通过创新应用场景、提升内容质量、拓展跨境支付渠道等方式发展。
- 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专业服务。
- 数字技术贸易:加快通信、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导航等领域的对外贸易。
- 数字订购贸易: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做大做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
- 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
- 培育外向度高、具有竞争优势的中小型数字贸易企业。
- 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集群。
- 支持数字平台企业有序发展。
制度型开放与数据治理:
- 制度型开放:从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促进数据跨境流动、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三方面推进,重点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的有序扩大开放。
- 数据治理体系:
- 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深化国际合作。
- 加快构建数字信任体系,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
- 加强数字领域安全治理,鼓励数据安全、数据资产、数字信用等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
投资建议:
- 关注中小型数字贸易企业、数字产业集群、数字平台企业的发展机遇。
- 聚焦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重点领域数字贸易加速发展及数据要素资源开发利用。
- 布局数字基础设施、跨境支付、移动支付、数字化支付相关优质企业。
- 布局通信、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导航等领域的数字技术贸易。
- 关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数据安全认证相关优质企业。
风险因素:
-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
- 技术发展不及预期。
- 数据要素资源开发利用不及预期。
- 规范制度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评级体系:
- 强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大盘涨幅10%以上。
- 同步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大盘涨幅10%至-10%之间。
- 弱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大盘跌幅10%以上。
- 买入: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涨幅15%以上。
- 增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涨幅5%至15%。
- 观望: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涨幅-5%至5%。
- 卖出: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跌幅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