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在中国证监会监管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下规范健康发展。行业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16年底,登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7996家,产品共25578只,产品规模25496.31亿元。
行业发展现状:
- 基金产品:自主发行类基金占据主导地位,其中契约型基金数量和规模占比分别为95.74%和91.31%。股票类基金数量占比45.66%,规模占比29.54%;混合类基金和FOF类基金数量、规模增长迅速,成为市场重要组成部分。顾问管理类基金规模达9154.73亿元。
- 基金管理人:公司制管理人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管理人占85.88%。自然人及其所控制民营企业控股的管理人占比近93.29%。管理规模最大的前五家管理人管理规模合计占比从2015年底的16%下降到2016年底的12.91%。
- 基金托管人:证券公司成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托管机构,托管了15362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占所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总数的70.87%。
- 基金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出资比例为37.33%,投资基金类计划及机构出资比例为33.94%,工商企业出资比例为12.37%。
- 基金募集机构与服务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可以通过直销和委托销售两种方式募集资金。44家机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为基金服务机构,主要提供份额登记、估值核算和信息技术系统服务。
法规监管体系:
- 法律规则体系:《证券投资基金法》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纳入调整范围,明确了其法律地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规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建立了“7+2”自律规则体系,对私募基金进行自律管理。
- 监管组织体系:中国证监会负责对私募基金实施统一集中行政监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负责行业自律管理,地方证监局负责日常监管,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证券市场自律管理者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进行自律管理。
行业发展环境:
- 法律监管环境:现行《证券法》中“证券”的定义过窄,未能涵盖私募基金等非上市基金份额、集合投资计划份额和各类资产“证券化”形成的金融产品,需要调整。
- 运营政策环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税收、投资管理资格和交易系统等方面需要更公平的政策环境。
- 对外开放环境: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从事境内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支持有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到境外市场开展业务。
行业发展社会责任:
- 践行ESG投资理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积极倡导ESG投资理念,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发挥机构投资者职能,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升质量。
- 坚持投资者利益至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主动承担起对投资者和客户的责任,创造良好的内控合规环境,重视投资者教育和努力完善客户信息保护体系。
- 关爱员工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依法保障员工的薪酬福利权益、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积极满足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人员队伍较为稳定,流失率不高。
- 热衷社会公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捐助,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为脱贫攻坚做出突出贡献,已开始专业化运作公益慈善事业,成立专门的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