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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控股: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立方控股: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833030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林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先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先如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股东中包晓莺系实际控制人周林健的妻子,立万投资系周林健夫妇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包剑炯系包晓莺的哥哥,上海烨萃系周林健岳父岳母共同持股的合伙企业;立万投资、包剑炯、上海烨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林健、包晓莺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2、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后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4人,激励对象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405.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224.3236万股的3.51%,其中首次授予324.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9,224.3236万股的0.88 %;预留81.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9,224.3236万股的0.8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股权激励对象以行权价格8元/份(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实施权益分派,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基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将适时召开董事会审议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价格调整事宜)。报告期内,公司有一名核心员工离职。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截至报告期末,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期权暂未达行权条件,未引起股本变动。 3、已披露的承诺事项(1)公开发行承诺: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om上披露的《杭 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2)激励计划承诺: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om上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承诺“公司承诺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3)除上述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承诺事项,公司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单位: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