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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30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林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先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先如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周林健、包晓莺的一致行动人;(2)股东周奕朵系股东候爱莲之女;(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股东中包晓莺系实际控制人周林健的妻子,立万投资系周林健夫妇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上海烨萃系周林健岳父岳母共同持股的合伙企业;立万投资、上海烨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林健、包晓莺的一致行动人;(2)股东周奕朵系股东候爱莲之女;(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二、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2、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基于公司已实施权益分派事项,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行权价格由8.00元/股调整为7.80元/股。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共计81.00万份,授予价格7.80元/股,预留部分占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总量的比例为20.00%。 2025年6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合计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33.80万份。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已授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1.20万份,截至报告期末,剩余部分的股票期权暂未达行权条件,未引起股本变动。 3、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1)公开发行承诺: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om上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2)激励计划承诺: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om上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承诺“公司承诺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3)除上述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承诺事项,公司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上述受限资产用于公司日常业务所需,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