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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利润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帕利哌酮原料药上市登记申请获受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分类由“批发业”(行业代码F51)变更为“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C27)。2020年,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原所属行业为“批发业”(行业代码F51)。2023年3月,为聚焦发展医药工业,公司通过引入投资人的方式出让了从事医药批发配送的子公司控制权,该子公司自2023年5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上述交易完成后,根据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医药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60.92%。鉴于公司医药工业的收入占比已超过50%,按照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递交了行业分类变更申请。2024年9月30日,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披露的《2024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已变更为“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C2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季俊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勾绍兵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雪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