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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1财报-
我爱我家: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4-053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1.报告期内行业运行情况及分析 2024年5月份,政府推出一系列房地产新政,新政的主要措施包括降低首付比例、取消房贷利率下限、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等。这些措施降低了居民购房的门槛和成本,刺激了市场需求的恢复,部分核心城市二手房市场的成交在二季度有所好转。 进入三季度后,新政的刺激效果边际有所减弱,核心城市二手房成交量和成交价环比二季度均有所下行,市场整体继续保持“以价换量”局面,考虑到去年同期较低的基数,从同比数据来看,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速。根据第三方机构克而瑞数据显示,北京三季度二手房网签量约为43,476套,环比+3.5%,同比+23.5%;上海三季度二手房网签量约为47,156套,环比-16.4%,同比+13.3%;杭州三季度二手房网签量约为18,808套,环比-21.0%,同比+46.3%。 9月底,政府相关部门对房地产行业的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和优化。9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一系列房地产金融新政,旨在提振楼市信心、缓解居民购房压力、稳定房地产行业发展,其中主要包括:引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降低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引导银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将全国层面的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此前的25%下调到15%;延长两项房地产金融政策文件的期限;支持收购房企存量土地等等。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释放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强烈信号。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由此前的1.70%调整为1.50%,下调0.2个百分点。10月21日,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双双下降25个基点,1年期LPR降至3.1%,5年期以上LPR降至3.6%,这是LPR年内第三次调整,LPR下降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信贷需求回升,进一步增强消费和投资增长动能。 我们认为,上述众多强有力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有利于市场信心的恢复,有助于进一步激发二手房市场交易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回暖。从数据来看,10月份以来, 核心城市的二手房市场已经呈现显著回暖趋势。根据北京、上海房管局数据,10月1日-23日,北京市二手住宅网签量为10,812套,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9.8%,与9月份同时段(9月1日-23日)相比增长22.9%;10月1日-23日,上海市二手房网签量为16,959套,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5.9%,与9月份同时段(9月1日-23日)相比增长46.8%,改善趋势明显。实际上,网签数据存在一定滞后性,从公司实时签约情况看,增长则更为显著。 2.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6亿元,同比-3.4%,营业收入的下降,一方面是由于公司业务所在核心城市的二手房交易均价相对于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城市二手房交易佣金费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调。从单季度来看,公司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5亿元,同比+5.0%,已经实现同比增速转正。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848.7万元,相对于去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去年同期为-6,885.9万元)。公司前三季度能够实现扭亏的主要原因包括:(1)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严控各项费用开支,推动门店租金、装修费用、销售费用等各项运营成本的进一步下降;(2)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实现了房源管理规模、营业收入的稳步提升;(3)公司一季度出售了位于云南昆明地区的新纪元大酒店相关资产,交易完成后,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将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净利润产生一定正面影响;(4)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已经全部摊销完毕,对利润的负向影响也逐步减小。 从单季度来看,公司三季度单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87.1万元,环比二季度有所走弱,下降约2,485万元,主要原因为:考虑到部分应收账款的账龄变化,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三季度计提新房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约3,244万元,若扣除该因素的影响,公司三季度实际运营层面仍保持了相对稳健的盈利水平。截止三季度末,公司新房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净额已经降至约2.9亿元,其中账龄2年以上应收账款已经下降至0.9亿元,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已经显著降低,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住房总交易金额(GTV)约为1,867亿元,同比-17.8%,其中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新房业务分别为1,489亿元、142亿元、237亿元,同比分 别-14.5%、+1.7%、-32.3%;2024年第三季度单季度,公司实现住房总交易金额(GTV)约为641亿元,同比+2.3%,其中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新房业务分别为487亿元、54亿元、99亿元,同比分别+0.3%、+1.3%、+14.4%。受益于5月份以来国家对房地产领域放松政策的进一步落地,公司三季度总交易金额实现同比增速的转正。 报告期内,公司二手房买卖业务的市占率在核心城市继续保持稳定,其中,上海地区市占率同比提升0.8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快速提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相寓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截止三季度末,公司相寓业务在管房源达到30.4万套,相对于年初增加3.2万套。 报告期末,公司国内运营门店总量约2,613家,其中直营门店2,161家,加盟门店452家,经纪人总数约3万人。 (二)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及出售完毕暨终止的情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于2024年7月12日届满,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6,439,073股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1日、7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4-039号)、《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2024-041号)。 (三)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报告期内迁入新址办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2024-043号)。 (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由本公司根据相关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及其担保需求,分别为其2024年度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如下: 1.2024年8月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申请的1亿元整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所 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2024年8月7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1亿元整授信额度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42号)。 2.2024年8月15日,本公司签署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5,000万元授信额度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44号)。 3.2024年8月29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4年8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35亿元整。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 登 了 《 关 于 为 全 资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的 进 展 公 告 》(2024-045号)。 4.2024年9月24日,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签订两份《保证合同》,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分别申请的借款金额均为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49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