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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财报-
三未信安: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名称、注册地址等工商信息 公司股东济南风起云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湖州风起云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三未普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湖州三未普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三未普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湖州三未普益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时对注册地址等事项进行了变更,上述工商变更、证券账户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上述股东工商注册信息、证券账户名称变更,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的变动,也不涉及股东内部持股结构的改变,对公司经营活动等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73.33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4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8)。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22,527,908.0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73.3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73.13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2024年6月28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8%,回购的最高价为43.85元/股,最低价为24.6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9,956,973.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