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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6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55.97%,主要原因系联营企业分红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00.00%,主要原因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票据比年初余额减少48.47%,主要原因系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4、预付款项比年初余额增加108.22%,主要原因系预付款项所致。 5、其他应收款比年初余额减少30.31%,主要原因系收回款项所致。 6、使用权资产比年初余额减少60.74%,主要原因系使用权资产摊销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余额减少74.34%,主要原因系资产摊销所致。 8、短期借款比年初余额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偿还借款所致。 9、应付账款比年初余额减少51.61%,主要原因系支付货款所致。 10、合同负债比年初余额增加69.79%,主要原因系收到合同款项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余额减少41.28%,主要原因系支付奖金所致。 12、其他应付款比年初余额减少50.96%,主要原因系支付款项所致。 14、租赁负债比年初余额减少70.49%,主要原因系支付租金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4.11%,主要原因系本期经营规划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20.61%,主要原因系偿还借款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3、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7.45%,主要原因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9.08%,主要原因系联营企业盈利降低所致。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51.25%,主要原因系收回款项坏账准备减少所致。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05.09%,主要原因系存货计提减值减少所致。7、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9.51%,主要原因系处置闲置资产减少所致。8、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179.55%,主要原因系偶发性收入增加所致。9、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40.78%,主要原因系偶发性支付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内控管理事项: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修订《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的企业备案情况通知书。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2023-090、2024-002、2024-004)。 2、收到警示函相关事项:2024年2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4号),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及第五十一条规定,时任董事长潘爱华,时任总经理SHUHONGHAN,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岳家霖,时任财务总监刘阳军,时任董事会秘书赵辉,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负有主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岳家霖,财务总监刘阳军, 董事会秘书赵辉,对2022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及第五十八条规定,时任董事长潘爱华,时任总经理丁学国,时任联席总经理徐若然,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立君,对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公司及潘爱华、岳家霖、SHUHONGHAN、刘阳军、赵辉、丁学国、徐若然、王立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3、收到参股公司分红事项:根据北京科兴董事会决议,北京科兴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可分配利润中的部分利润,按照各位股东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公司持有北京科兴26.91%股权,可获得现金分红款人民币5,382万元、21,52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现金分红款项。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025)。 4、诉讼进展事项:因未能及时办理工商备案变更登记手续,2023年2月,公司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将工商备案登记在厦门未名名下的北京科兴26.9193%出资额内部划转至本公司,将岳家霖先生变更登记为北京科兴董事、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栾伟宁先生变更登记为北京科兴监事的三项工商备案变更登记手续。2023年7月25日,公司和厦门未名收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鲁0303民初4786号案件的《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和解。截至本公司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按《民事调解书》与相关各方完成北京科兴的人员委派、股权划转、审计等约定的调解事项。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2023-056、2023-065、2023-073、2023-074、2024-001、2024-006、2024-025)。 5、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事项:公司就杭州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入股厦门未名事宜于2022年8月17日向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报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进行立案侦查。2023年5月25日,公司收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出具的《起诉意见书(张公(法)诉字[2023]618号)》,案件已侦查终结。2024年2月,公司收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3]鲁0303刑初576号),经依法审理,潘爱华、罗德顺利用职务便利,与李鹏飞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潘爱华、罗德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潘爱华、李鹏飞、罗德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判决追缴杭州强新非法占有的厦门未名 34%股权,返还被害单位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潘爱华对厦门未名承担返还人民币1,275万元的责任。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2023-041、2024-007)。 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事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宝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贤先生计划自2023年7月12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三种方式相结合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584,135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减持计划已到期,上述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7、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事项: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42023010号)、2024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2号)、2024年8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截至报告期末,本案的行政执法程序现已调查和处理完毕。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2024-009、2024-038)。 8、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北京科兴股东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拟按照其持股比例在北京科兴账面净资产中所享有的份额对应的金额作为交易价款,将其持有的北京科兴73.09%出资额转让至其在中国境内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标的出资额的转让对价,系基于账面净资产,经本次出资额转让各方协商确认。基于公司整体规划以及联营公司北京科兴未来经营发展考虑,公司拟放弃行使前述出资额的优先购买权。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公司持有北京科兴的出资额保持不变,北京科兴仍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仍为对北京科兴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4-021、2024-022、2024-026)。 9、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2024-021、2024-022)。 10、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计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情况为准,实际融资金额不得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金融衍生品、供应链金融、远期外汇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