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也标记为不适用。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同样标记为不适用。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提供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并说明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但未提供具体数据。此外,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标记为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供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审计意见类型标记为不适用。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分别列示了2024年9月30日和2024年1—9月的数据,但未提供具体数值。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及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均为0.00元。合并现金流量表列示了2024年1—9月的数据,但同样未提供具体数值。报告说明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但标记为不适用。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