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喻会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鹃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1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累计回购总金额为22,226.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喻会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秀会计机构负责人:杜鹃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喻会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秀会计机构负责人:杜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进行了规定,并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现有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合并资产负债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