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经营情况概述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418.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23.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8%。其中,公司在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64,818.21万元,单季度水平再创新高,较上年同期增长17.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49.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6%,整体经营实现稳步增长。 AI技术的发展推动智能终端设备的加速创新,市场环境逐步改善。根据IDC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达到3.16亿部,同比增长4.0%,已连续第五个季度实现增长。公司积极把握创新机会,为整体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挖掘新的增量机会。在消费电子智能终端领域,公司与国内、外大客户持续保持积极合作,不断开拓产品类型、提高产品技术能力,目前已有多款射频及精密结构类新产品在客户端进行验证,力争取得与客户更多新产品合作机会;公司持续推动第二增长曲线业务发展,相关产品能力及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与北美大客户等重要客户的合作关系持续深化,在原有业务开展的同时,进一步挖掘不同类型产品机会,未来将导入更多新产品、新客户,努力将第二增长曲线业务打造成为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 在科技主导发展的当下,公司重视对自身创新能力的持续积累,始终坚守“致力于通过对基础材料、基础技术的研究,创造出值得信赖的创新产品与解决方案,为我们的客户创造价值”的使命,重视研发投入,积极开展产品、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较大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力度,研发投入53,713.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51%。未来,公司将持续不断地夯实自身技术能力,积极把握行业的创新机会,开发出更多高价值产品,努力实现主营业务的跨越式发展。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资金总额 以 回 购 期 满 时 实 际 回 购 股 份 使 用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准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4年8月22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3)。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5,100,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最高成交价为18.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68,017,757.36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监事、核心骨干人员,参与总人数在初始设立时不超过15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6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信维通信A股普通股股票,拟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10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6,756.8638万股的1.14%,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9.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三)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实施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1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6,756.8638万股的0.42%,授予价格为9.15元/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超过11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4日,公司对拟授予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9),并于同日披露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9月10日,授予限制性股票410万股,授予价格为9.15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