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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经营情况概述 2025年第三季度,全球消费电子市场延续复苏态势,公司积极把握产业创新机会,坚持对基础材料、基础技术的投入,在稳固原有消费电子业务的基础上,加快在新一代AI终端硬件、商业卫星、数据中心、机器人等新业务领域的布局 与产品落地,进一步打开未来成长空间,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精益运营能力,成为“产品领先+卓越运营”的技术驱动型企业。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5,929.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65.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减少;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407.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06%。公司前三季度毛利率为21.53%,较上年同期提升0.73个百分点;第三季度单季度毛利率为25.45%,较上年同期提升1.6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加大重要战略产品线的投入及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汰换毛利率较低的产品,同时加大新产品的营收比重,虽然今年第一季度业绩有阶段性的影响,但第二季度开始公司经营已逐步改善,第三季度盈利质量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坚守“致力于通过对基础材料、基础技术的研究,创造出值得信赖的创新产品与解决方案,为我们的客户创造价值”的使命,积极拥抱AI在端侧应用带来的行业机会,将技术创新转化为公司发展动力。在AI技术变革浪潮下,手机、眼镜、智能可穿戴设备等AI终端出货量的增长带动公司如天线、无线充电模组、精密结构件等核心产品线的持续增长;在基础材料研发上,公司继续对高分子材料、磁性材料、陶瓷材料、散热材料等核心材料领域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在天线业务上,公司积极开发柔性可重构天线、卫星通信相控阵天线、毫米波雷达缝隙波导天线、高频封装天线、光学透明天线、UWB天线模组等,满足不同智能终端产品的通信需求;在无线充电领域,公司持续巩固非晶纳米晶、铁氧体等材料和工艺的优势,储备NFC无线充电、Qi2.0/Ki、高自由度充电技术;在高速连接器领域,研发满足高频高速需求的轻量化、高频低损耗介电材料等。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不移的推进四新业务(新行业、新客户、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第二增长曲线业务在前期投入的基础上保持向好趋势。公司成功进入北美新客户的AI硬件供应链,为其智能终端产品提供从天线、无线充电到精密结构件的综合解决方案;公司继续保持商业卫星的领先优势,持续加大与北美两大客户的业务合作;公司车载雷达、大功率无线充电模块、USB Hub数据连接模块及定制化线束、连接器等智能汽车核心产品取得良好进展,随着AI技术在智能驾驶中的应用和汽车与智能终端的无缝衔接,公司积极探索数字钥匙、汽车无线通信和感知等商业机会。在海外产能建设与协同运营方面,公司依托越南、墨西哥两大海外制造基地,有效增强了全球交付与成本管控能力,也更好的就近、快速响应海外客户需求。 展望未来,随着端侧AI硬件创新及6G通信、数据中心、机器人等新兴领域业务机会层出不穷,公司不断夯实“消费电子+卫星通信+智能汽车+N”的业务布局,进一步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投入和市场份额,通过强化“材料-零部件-模组”的一站式研发创新能力,推动公司规模与经营质量的持续提升,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 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3)。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的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的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025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95元/股(含)。 202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451,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最高成交价为26.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3,015,977.36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金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2、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同意实施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1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6,756.8638万股的0.42%,授予价格为9.15元/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超过11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4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9),并于同日披露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9月10日,授予限制性股票410万股,授予价格为9.15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15元/股调整为9.10元/股。同时,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日为2025年9月29日,归属限制性股票164万股,归属人数11人,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监事、核心骨干人员,参与总人数在初始设立时不超过15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6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信维通信A股普通股股票,拟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10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6,756.8638万股的1.14%,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9.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