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 证券代码:300152 公告编号:2024-061 证券简称:新动力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程芳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龙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然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丰利”)通知,获悉徐州丰利于当日收到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州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0391破申9号】,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徐州丰利的破产申请一案。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指定徐州丰利破产管理人。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徐州丰利的破产申请一案。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9日作出(2023)苏0391破12号《决定书》:裁定宣告徐州丰利破产并指定江苏汇君律师事 务 所 作 为 该 企 业 的 管 理 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3年4月20日、2024年4月11日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徐州丰利持有新动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97,215股(占公司总股本为8.43%)分别于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5日、2024年8月12日在淘宝网进行拍卖,上述股份均已过户,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第三次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徐州丰利破产管理人已于2024年7月8日10时至2024年7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2024年7月18日10时至7月1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对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所持有公司的60,4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8%)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上述股份已成交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1日及2024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关于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相关股东方通知,天津腾宇高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南昌达亿投资有限公司、方海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天津腾宇高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昌达亿投资有限公司及方海云合计持有公司4,179.74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86%),为新动力第一大表决权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由控股股东徐州丰利、实际控制人毛凤丽女士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