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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4-071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2024年1-9月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免征增值税产生。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79.92%,主要是本期互联网营销业务扩张,运营资金投入增加所致。2、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85.99%,主要是本期互联网营销业务扩张,应收业务款增加所致。3、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57.16%,主要是本期互联网营销业务扩张,预付业务款增加所致。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8.90%,主要是本期互联网营销业务扩张,业务保证金增加所致。5、存货期末较期初减少50.93%,主要是本期美妆业务库存周转加快所致。6、长期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57.86%,主要是本期公司职场租赁变动减少所致。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30.46%,主要是本期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致。8、使用权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63.43%,主要是本期公司职场租赁变动减少所致。9、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减少65.58%,主要是本期长期待摊资产逐步摊销减少所致。10、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65.22%,主要是本期公司职场租赁变动减少所致。11、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59.97%,主要是本期互联网营销业务扩张,预收客户款增加所致。12、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37.78%,主要是期初数逐步消耗所致。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52.75%,主要是本期公司职场租赁变动减少所致。1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37.78%,主要是期初数逐步消耗所致。15、租赁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74.08%,主要是本期公司职场租赁变动减少所致。16、预计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1700.90%,主要是本期收到相关处罚所致。17、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65.69%,主要是本期公司职场租赁变动所致。 18、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期初增加57.36%,主要是本期外币折算所致。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8.04%,主要是本期互联网营销业务扩张所致。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3.34%,主要是本期互联网营销业务扩张所致。3、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5.08%,主要是本期缴纳相关税费所致。4、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2.39%,主要是本期游戏项目研发投入减少所致。5、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2.26%,主要是本期借款和租赁费用减少所致。6、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8.92%,主要是本期增值税加计抵减减少所致。7、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6.9%,主要是收到投资分红及出售子孙公司所致。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77.18%,主要是本期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致。9、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6.57%,主要是本期应收互联网营销业务款增加计提相关坏账准备所致。10、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2.58%,主要是上期处置固定资产等所致。11、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6.85%,主要是本期收到诉讼事项相关回款所致。12、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03.38%,主要是本期收到相关处罚所致。13、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94.85%,主要是缴纳所得税所致。 (三)现金流量状况分析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6.48%,主要是上期购置相关长期资产,而本期相关业务下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7.15%,主要是上期偿还借款,而本期无相关事项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83.63%,主要是本期互联网营销业务重新布局扩张业务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控股子公司重要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彩互动、多彩互动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张冰、多彩互动原总裁办公室项目主管王玲以多彩互动名义接受开票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了公诉。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京0108刑初498号《刑事判决书》,该案件已进行一审判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控股股东股份相关重要事项 2020年4月23日,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信托”)发行了“东莞信托-宏信-佳兆业佳云科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受让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速网络”)持有的公司10,141.9425万股股票收益权。佳速网络通过股票质押向东莞信托融资2.93亿元,借款到期日为2022年4月23日,定期支付利息。该笔借款以佳速网络100%股权质押作为担保,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2022年4月14日,经佳速网络与东莞信托协商,该笔借款展期至2022年11月30日。2023年3月31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佳速网络的告知函,获悉佳速网络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19执932号: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向东莞中院申请执行佳速网络、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兆业国际物联商贸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裁定内容如下: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或收入人民币545,602,389.27元(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货币),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佳兆业国际物联商贸城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或收入人民币1,091,871.00元(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货币),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三、查封、拍卖、变卖深圳市佳兆业国际物联商贸城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日,公司从佳速网络的告知函中获悉佳速网络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35,225,9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年9月6日,公司收到佳速网络的告知函,经佳速网络与东莞信托协商,双方约定将“东莞信托·宏信-佳兆业佳云科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质押股份展期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因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相关债权人向法院提请司法裁定强制执行,公司控股股东佳速网络持有的135,225,9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31%,已于2024年1月18日14时至2024年1月19日14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根据该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第一次拍卖已流拍。上述股份于2024年2月19日10时至2024年2月2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根据该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第二次拍卖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流拍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流拍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024年3月8日,经公司控股股东佳速网络告知,东莞中院于2024年3月28日10时至2024年5月2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前述股份进行公开变卖,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变卖结果,本次司法变卖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变卖流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佳速网络的债权人东莞信托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分别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三次公开挂牌转让其“东莞信托-宏信-佳兆业佳云科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对佳速网络的相关债权,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示的结果及公司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电话询 问 结 果 得 知 , 三 次 债 权 转 让 均 未 征 集 到 意 向 受 让 方 到 期 自 行 终 结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对公司控股股东相关债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对公司控股股东相关债权流拍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