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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6财报-
佳士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潘磊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如意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怀花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77.68万元,下降比例为5.53%,主要原因为汇兑损益的影响。2023年第三季度汇兑损失为478.12万元,本年第三季度汇兑损失为1,684.33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8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司拟作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北京凯普林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北京凯普林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尚未完成发行。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潘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如意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怀花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