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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启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兰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兰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报告期内公司完成30万库存股的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库存股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情况 (1)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事项。 (2)延续至报告期或新增诉讼或仲裁情况: 单位:元 2、对外担保事项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2024年7月5日到2025年2月4日,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力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2024年5月31日到2025年4月6日,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2023年8月7日到2026年8月7日,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3、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4、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人民币五千万元(含)以内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五千万元。 5、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1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1月4日开始,至2023年3月3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10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截至2023年3月3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8%,占 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100%,最高成交价为16.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8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812,885.0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4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库存股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暂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收益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现有300,000股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公司已于2024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300,000股库存股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库存股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6、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承诺事项。 7、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以上事项为公司正常运营所发生,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8、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公司最新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先锋路19号;最新注册资本为6,645.6万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八、每股收益: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