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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佳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8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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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佳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920237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启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兰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兰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集团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本集团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建、王启明担任公司董事,其所持股份计入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未在“董事、高管”中重复计算。 注2: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监事刘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一职,其所持股份全部办理了限售,导致股份性质存在正常波动。 单位:股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不适用内部审议程序。 2、报告期末存续的对外担保事项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力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2025年6月24日到2029年6月24日,担保金额为300万元。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力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2024年10月21日到2025年10月21日,担保金额为260万元。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力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2025年2月18日到2029年2月18日,担保金额为240万元。 3、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元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力佳电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力佳”)与卓礼有限公司签订《租约》即将到期,为满足香港力佳经营需要,香港力佳拟与卓礼有限公司续签《租约》,租赁其位于香港九龙官塘荣业街6号海滨工业大厦的两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3606尺)及1个货车车位,用于办公及仓储配送等用途,租赁期为三年,租赁物租金合计34,000港币/月,预计租赁期内租金总额1,224,000港币。大厦管理费、水费、电费自缴。 5、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壹亿伍仟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具体落实公司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如存在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R1或R2等级)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6、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承诺事项。 7、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单位:元 8、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截止本报告公告日,公司已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