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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启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兰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兰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1、2025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第四届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成员,韩丛虎和夏青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职务。 2、原监事夏青持有公司126,750股限售股和42,250股无限售流通股,离任后已办理100%持有股份限售登记; 3、原董事韩丛虎持有公司130股无限售流通股,离任后已办理100%持有股份限售登记; 单位:股 2、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对外担保事项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力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2024年5月31日到2028年5月31日,担保金额为500万元。(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力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2024年10月21日到2028年10月21日,担保金额为260万元。(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力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2025年2月18日到2029年2月18日,担保金额为240万元 (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2024年10月22日到2025年1月22日,担保金额为420,261.64元。 3、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元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力佳电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力佳”)与卓礼有限公司签订《租约》即将到期,为满足香港力佳经营需要,香港力佳拟与卓礼有限公司续签《租约》,租赁其位于香港九龙官塘荣业街6号海滨工业大厦的两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3606尺)及1个货车车位,用于办公及仓储配送等用途,租赁期为三年,租赁物租金合计34,000港币/月,预计租赁期内租金总额1,224,000港币。大厦管理费、水费、电费自缴。 5、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人民币五千万元(含)以内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五千万元。 6、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承诺事项。 8、其他重大事项-董监高换届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3月13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建先生、王启明先生、高树勋先生、赖邢女士、朱雨玲女士、王成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鹏先生、马扣祥先生、关达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胡振宜先生、梁志锦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琪同志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刘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刘琪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2025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选举王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王启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保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周兰英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杨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垍先生、鞠鸣女士、陈萍女士为公司助理总经理。 2025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刘琪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综上所述: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完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工作。第四届董事会由独立董事陈鹏先生、马扣祥先生、关达昌先生,非独立董事王建先生、王启明先生、高树勋先生、赖邢女士、朱雨玲女士、王成华先生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由非职工代表监事胡振宜先生、梁志锦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刘琪先生组成;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中王启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保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周兰英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杨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垍先生、鞠鸣女士、陈萍女士为公司助理总经理。 9、其他重要事项-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注1: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从设立至未来销户累计产生现金管理收益及账户利息收益减去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增加额,表中数据为按照2024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进行测算。 注2:力佳科技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益减去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增加额将以往来款形式转账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宜昌力佳所开立的募投项目专户,转账结束后将注销力佳科技母公司募投项目专户。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