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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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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8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任期限已届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并综合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决定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其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4年9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李莹女士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4年9月28日,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6,506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43,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0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