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59,证券简称:思泉新材,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责任,财务信息负责人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原因是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对特定交易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确认和调整,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该规定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资产进行了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也不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