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包含主要财务数据、股东信息、其他提醒事项及季度财务报表等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详细列出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提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并要求对未列举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的原因进行说明。同时,报告分析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股东信息部分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并说明相关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中,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三项议案:1)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金额为47,000万元;2)拟转让所持有的上海维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受让价格为8,646.48万元;3)授权全资子公司深圳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位于深圳的房产建筑物,出售价格不低于评估价。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未提供具体审计意见类型和财务报表内容,但说明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