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股东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数不超过5,290,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收到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告知函,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9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维科技术5,290,793股,减持比例0.999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后,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维科技术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30,394,6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448%,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维科技术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1,700,7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215%;上述合计持有维科技术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32,095,4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663%。(公告编号:2025-024)(公告编号:2025-042) 2、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议案。至此,公司取消监事及监事会。(公告编号:2025-043) 3、2023年8月22日,北京电小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小二公司”)破产清算,2025年7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2023)京01破2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因电小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备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后续北京一中院于2025年7月29日裁定宣告电小二公司破产。随后,电小二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破产清算工作报告,并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北京一中院于2025年8月28日作出(2023)京01破293号之二裁定终结电小二公司破产程序。2025年9月5日,公司收到电小二公司破产清算款8,797.95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