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未披露具体数值,但提及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2.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50.93元/股,实施期限为12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回购6,581,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累计成交金额为18,130.2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报告未涉及股东信息、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新会计准则调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