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报告适用非经常性损益相关条款,但未列举具体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也未界定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适用,但未提供具体变动情况和原因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但未提供具体持股数据。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未经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未经审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9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均未经审计。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不适用。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公告。